陈燕儿转自自由亚洲论坛
近日,中国藏族女网红遭前夫纵火身亡,在中国社交媒体引起广泛的反家暴讨论。如何真正将反家暴法落到实处,制止家庭暴力行为?
生活在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的藏族女子拉姆因在直播平台上分享山里的生活而为人熟知。9月14日晚,拉姆在直播过程中遭前夫泼洒汽油并纵火,造成全身大面积烧伤。经过半个多月的抢救最终离世。其前夫已被批捕。据腾讯新闻旗下谷雨实验室的报道,拉姆生前十几年屡遭前夫家暴,多次报警,但警方以“家庭纠纷”为由不予重视。
拉姆之死在社交媒体上引爆反家暴的热烈讨论。网友们纷纷质疑是当地警方的不作为和反家暴法的缺席导致悲剧发生。舆论呼吁强化相关立法,以保障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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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10月1日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会议上发表讲话,称男女平等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要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在消除暴力、歧视、贫困等老问题上加大投入,推动妇女走在时代前列。然而,中国于2016年落地的《反家庭暴力法》中,有关家庭暴力的实施细则并未真正落实。
2010年,家住四川的李彦不堪丈夫家暴而将其杀死,随后四川省高级法院以没有证据证明李彦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对其作出死刑判决。李彦的弟弟李德准告诉本台,警察需要加强在处理家暴案件中的执法力度,才能避免悲剧发生。
他说:“像这种家庭纠纷,警察很难用强硬的力度去介入。虽然现在有反家暴法,但力度要跟上。如果没有力度,起的作用也比较小。”
李德准说,警察执法不应以道德层面的家庭观念为准,而是应该基于家暴证据将反家暴法落到实处。
他说:“中国家庭观念很深,家庭观念对执法人员来说是非常麻烦的。如果他们过硬去执法,可能有反作用的因素在里面。但在有明确的证据,有多次暴力犯罪(的情况下),警察的执法力度必须加强。”
现居美国的中国社会学者何清涟同样认为,必须完善反家暴法的社会介入细节。
她说:“中国的法律肯定也是制止家暴,但一些法律条文对社会如何介入家暴,肯定是不完整的,所以今后可能要修法,在原则上禁止家暴、反对家暴、保护妇女权益的前提下,还要有一些操作性强的社会介入模式,应该像美国一样制定的比较细。”
何清涟表示,应该在基于家暴现实的基础上,在法律上对施暴人采取预防手段。
她说:“比如,一旦发生家暴女方投诉,法律应该禁止这个男的在一定期限内走进这个女士多少米,比如保持二十米,一旦发现(违规)就要报警,警察就要介入对他进行惩戒。”
何清涟说,反对家暴要在公序良俗上提倡对暴力零容忍。只有全社会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坚决反对家庭暴力,才能在原生家庭的教育传承中做到零暴力。
她说:“家暴这个问题确实还不是一个只和政治制度有关的问题,它和社会的文化习俗可能关系更大。”
全国妇联201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在全国2.7亿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70%的施暴者存在殴打孩子的行为。在每年妇女死亡的统计中,家暴致死占他杀原因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