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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腐败暴政观察:天津死亡赔偿案20年未结 被指案涉武长顺亲属

2020年09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157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周莲植转自大纪元新闻网

天津死亡赔偿案20年未结 被指案涉武长顺亲属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受访者提供)

【大纪元2020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河北少女常录芝在天津发生的一起车祸中死亡,天津西青区法院拖办至今,长达二十年之久,死者仍躺在太平间不得安息,肇事两方却逍遥法外。少女的父亲常守平披露,“因被执行人是大贪官武长顺的亲属。”

二十年来,常守平一直在为这起不能结的死亡赔偿案寻求法律援助。他向大纪元记者表示,“二十年来,我从河北到天津往返数百次,行程数万里,而每次换来的几乎都是今天主管法官不在,明天不上班,院长不接待,庭长不理睬。处处设障碍,出难题,但是我绝不放弃。”

“西青区法院把我当成一个皮球踢来踢去,这种欺骗、玩弄和歧视人现象令人吃惊。精神等诸多方面均遭受了常人没有遭受过的极大痛苦、创伤、打击和损失。”他说。

为跑天津交涉赔偿问题,常守平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由一个四十多岁的壮年变成了现在的病魔缠身的老人。

交通队作弊 司机顶罪

常录芝,女,18岁,河北省泊头市王武镇常乐村人。生前在天津武桂学的理发店学习理发。

1999年12月28日下午6时许,下班时间,武桂学拉着她一起搭乘私家车(津c31601红色华利小客车),因司机程跃志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过道路中心线,而与对面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相撞,程跃志和武桂学受伤,常录芝当场死亡。

该车祸事件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跃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车时未靠右通过,违反了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之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第十五条之车辆、行人必须遵守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规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武桂学、常录芝不负事故责任。

程跃志2000年9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1日被逮捕,12月21日被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常守平还透露,“当天车主和司机都喝醉了酒,本来车主自己开的车,交通队作弊,认定是司机开车。这都是司机的老婆亲自对我说的。”

民事赔偿判决后八年才执行

因程跃志与武桂学等人一起饮酒,程跃志酒后驾车,其所驾驶的红色华利小客车所有人为武桂学,因此武桂学对事故发生也有责任。于是常守平对程跃志和武桂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54,010元(人民币,下同)。

西青区法院于2001年2月23日作出判决,一次性赔偿常守平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丧葬费、停尸费、其他费用共计80,583.5元。于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内执行。

然而,西青区法院把外地死亡赔偿案超期积压二十年,判决书生效后八年才给执行。此期间,法院已对肇事老板武桂学86平方米的楼房依法进行了查封,执行员却又与武桂学合伙制造假证据。故意支持被执行人把楼房在第二次查封期内改成其兄名字,还向受害人常守平索要3000元饭费。

案件直到2012年初,才勉强先后分多次分批的执行了本金8万元。

“因赔偿案拖延多年不执行,经过咨询相关律师,西青法院在认可中计算出双倍利息再赔偿9.2万元,但至今有名无实,拖而不办,并做出反悔答复,要办只办一半,总之,以种种借口对付我。”他说。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受访者提供)
天津房地产权属登记簿,产权人已更名为武桂生。(受访者提供)

案件二十年未结 亡者无法入土为安

常守平表示,“天津法院到现在还是武长顺的余党说了算数。交通队至今不让看尸检报告,律师去也不让看,条件是想看先交3000元。到今天停尸费70余万元,法院不管,互相踢皮球。现在大贪官虽然已经被抓,仍然不能结案,我只想让女儿早日入土为安!”(注:武长顺,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因贪污、受贿等罪于2017年5月27日被判死缓。)

北方天网公民记者王晶表示,“天津西青区法院对一桩外地车祸案敷衍拖办至今,现死者仍躺在太平间不得安息,农家老父无可奈何,充分体现出地方法院保护和‘护犊’的弊端明显存在。”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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