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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中国领事馆前第486波茉莉花行动抗议中共暴政(林怡供稿)

2020年07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2278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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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星期六下午,中国民主党王军涛、张秀岩、李金富、陈志伟、付汉民、张博、徐硕、朱映明、 张万哲、 陈晓萍、林怡、李艳玲、忻伟忠、陈秋桂、李萌、邹玉燕、崔永等17人,在时代广场和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举行第486次茉莉花行动,声讨中共腐败暴政导致江南水灾,抗议过去一周中共腐败暴政的罪行,声援中国民众抗暴斗争。武汉肺炎在美国泛滥和纽约封城后,为遵守纽约法律,这次活动采取现场静默,活动后在安全地方录制发言的方式 。

Juntao Wang, [18.07.20 00:44]
张秀岩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特别关注长沙公益NGO富能案庭前会议已经开完,或秘密审判在即。据悉:长沙富能案起诉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2020年6月24日被长沙市检察院韩冰囡秘密起诉到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家属所聘请辩护律师2020年7月13日本周一,,去递交辩护手续,等了三天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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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益NGO富能案庭前会议已经开完 或秘密审判在即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7日,本网获悉:长沙公益NGO富能案庭前会议已经开完,或秘密审判在即。

长沙公益NGO富能案程渊妻子施明磊通报说:“#长沙公益仨 #程渊 #吴葛健雄 #刘大志 法院庭前会议已经秘密开完,秘密审判在即,法官拒接辩护律师的委托手续,导致长沙公益仨律师辩护权被剥夺。#长沙公益仨 被任意羁押360天,律师至今未能会见。”

据悉:长沙富能案起诉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2020年6月24日被长沙市检察院韩冰囡秘密起诉到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庭前会议已经开完,有可能很快被 秘密审判。家属所聘请辩护律师2020年7月13日本周一,,去递交辩护手续,等了三天,法院本案法官赵喆避而不见。递交手续无果。

长沙公益NGO富能案让人感慨:一切都是秘密的。

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3人自2019年7月22日被中共当局刑事拘留后,又遭正式逮捕,期间遭强迫解聘律师,强配官派律师。家属一直对案情一无所知。

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三人作为民间公益工作者,被国家安全局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着实让人吃惊。海内外各界及人权组织对程渊、刘大志、吴葛健雄3人的各种关注和援救行动一直持续不断。

Juntao Wang, [18.07.20 00:46]
朱映明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特别关注内蒙古通辽维权公民潘彤因言获罪遭中共当局于2017年6月2日刑事拘留,后于2018年对其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潘彤:内蒙古通辽维权人士,因维权释放多次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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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维权公民潘彤因言获罪遭中共当局判刑4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4日,本网据“墙国网络信息观察”获悉:内蒙古通辽维权公民潘彤因言获罪遭中共当局于2017年6月2日刑事拘留,后于2018年对其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潘彤:内蒙古通辽维权人士,因维权释放多次遭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其访民朋友杜红于2017年2月27日被通辽警方抓捕后,潘彤持续发声呼吁,自己因此于2017年6月2日被抓捕,随后遭刑事拘留,2018年以寻衅滋事罪被重判4年。

当局对潘彤指控的罪状就是所谓潘彤在网络上揭露了通辽当局的虚假信息而“引发大量网民对政府及司法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因此构成寻衅滋事罪,将潘彤判刑4年。刑期至2021年6月1日。

Juntao Wang, [18.07.20 00:48]
李萌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江苏连云港公民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因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大陆新闻而被判刑 王洪全被判1年6个月、唐云立被判1年1个月、李赫德判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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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公民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因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大陆新闻而被判刑 王洪全被判1年6个月、唐云立被判1年1个月、李赫德判1年缓刑1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4日,本网获悉:江苏连云港公民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因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大陆新闻于2019年5月遭警方刑事拘留,后被批捕、起诉,于2020年6月9日被连云港赣榆区法院均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王洪全被判1年6个月,刑期至2020年11月13日。唐云立被判1年1个月,刑期至2020年6月20日,现已获释。李赫德判1年缓刑1年。

王洪全2013年在香港注册创办了“中华新闻通讯社(与华闻社不是同一家)”,聘用唐云立担任首席记者,李赫德负责推广。该网站在各地采访,发布了大量关于中共当局认为是负面的报道,令当局十分恼怒。遂于2019年5月对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予以抓捕,随即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于2020年6月9日对他们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墙国网络观察)

Juntao Wang, [18.07.20 00:50]
张博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遭中共判刑15年的维吾尔企业家伊克帕·阿萨特。伊克帕·阿萨特:1986年出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名Ekpar Asat,新疆维吾尔族某社群媒体创办人,知名维吾尔族创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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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中共判刑15年的维吾尔企业家伊克帕·阿萨特的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2日,本网获悉遭中共判刑15年的维吾尔企业家伊克帕·阿萨特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伊克帕·阿萨特:1986年出生,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维吾尔族名Ekpar Asat,新疆维吾尔族某社群媒体创办人,知名维吾尔族创业家,中国政府眼中的“模范维吾尔公民”, 中国在押政治犯。

因被中共官方誉为“模范维吾尔公民”,2016年,曾多次受邀参加新疆当局举办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曾与新疆政府合办过一场中国与中亚各国之间的拳击比赛等,不仅受到新疆当地民众广泛赞誉,更被中共新疆当局称为能“带来正面影响的人”;

2016年2月,曾因应邀参加一个由美国国务院举办的有关领导力培训项目,时间为期三周,并在中国代表团中是唯一的少数民族参与者,又因培训期间会见了同在美国哈佛大学完成法学硕士课程的姐姐莱汉·阿萨特(现已是维吾尔族律师,居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遂在回国三周后,2016年4月初,突然被失踪,后知被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警方以涉嫌“极端份子为罪由”刑拘和逮捕;

2020年1月,从中国驻美大使馆回复美国议员库恩斯(Chris Coons)的电邮中得知,其已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以“煽动民族仇恨罪”重判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31年4月。

目前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监狱(疑似在新疆第一监狱)服刑。

Juntao Wang, [18.07.20 00:52]
徐硕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修炼人金玉红(女),2019年12月初因去哈尔滨看望同修家孩子(同修因依兰县国保半夜上家砸门从窗户跳落时绳索断裂至死)时,在校门口被埋伏的依兰县国保抓走,期间律师一直未获得会见,几度看守所不承认关押了金玉红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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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修炼人金玉红案情通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4日,本网获悉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修炼人金玉红案情,现通报如下: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法轮功修炼人金玉红(女),2019年12月初因去哈尔滨看望同修家孩子(同修因依兰县国保半夜上家砸门从窗户跳落时绳索断裂至死)时,在校门口被埋伏的依兰县国保抓走,期间律师一直未获得会见,几度看守所不承认关押了金玉红女士。

办案国保为了获得他们想要的消息,一度把金玉红的丈夫从七台河家中抓到依兰县并只是人暴力殴打导致金女士丈夫在依兰县看守所内几度撞墙自杀未遂。另外还威胁金女士丈夫说,如果不老实配合还要抓捕她们唯一的儿子。

今年春节前,因为此案先后去七台河要求会见金玉红女士的律师有五位,看望关注的失业律师也有两位。因为本案背后指挥办案的人员是黑省政法委610的头子和黑省国保的头子,他们为了挖出所谓的大案,指示七台河和哈尔滨市依兰县的国保傀儡们,不允许律师会见。

在一开始行政拘留十五天届满后违法的不释放金玉红女士回家,把她关到一个秘密审讯的地方,剥夺睡眠强迫洗脑转化意图使她放弃信仰。

在金玉红女士绝食抗争生命危险之时,这些邪恶违法人员怕把人折腾死,于是又因为前面看望人的事实对这个修炼人进行了刑事立案拘留,并且一直未让律师会见。期间看守所配合国保违法说不是天天提审就是后来撒谎说人不在看守所关押了,其实通过内部人消息得知,国保根本没有天天提审,人也一直在看守所关押。

当时律师向住所检察室反应情况,检察院住所检察室主人也配合看守所撒谎说人不在看守所了,也不告知人是释放了还是被哪个办案机关转移走了。

因为疫情原因,案子2020年7月10号经过检察院两次退补后送到了法院,今天有赵律师去了法院递交了辩护手续,因工作人员说案子还未分到具体承办人手里,没法阅卷,另外看守所说会见也需要联系承办单位,因未确定承办法官,暂无法提出会见。

Juntao Wang, [18.07.20 00:56]
陈志伟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因纪念六四遭中共警方长期非法拘禁的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年至八旬仍斗志不减。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现年80岁,他的妻子李克珍,今年70岁,老俩口居住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改茶路71号。因每年举行纪念六四的活动,从2012年“5.28”一直曾被贵州警方长期非法软禁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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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纪念六四遭中共警方长期非法拘禁的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年至八旬仍斗志不减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3日,本网获悉:因纪念六四遭中共警方长期非法拘禁的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年至八旬仍斗志不减。

近期有网友去探望了因纪念六四遭中共警方非法拘禁数年的贵州异议人士、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先生。糜崇标先生称:“我非常想念你们,独裁专制政府是不允许我们聚会商讨民主法治,我们是相信民主法治一定要在中国坚守,一切邪恶犯罪的东西一定要消灭。我们要生活,要生存,但绝对不积极地去为他服务。”

贵州人权研讨会成员糜崇标,现年80岁,他的妻子李克珍,今年70岁,老俩口居住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改茶路71号。因每年举行纪念六四的活动,从2012年“5.28”一直曾被贵州警方长期非法软禁数年。

1989年6月4日,全国性的爱国民主运动遭到残酷镇压。中共的屠刀在中国横行了六十来年,对人民的打压迫害从没终止过。2012年5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的糜崇标老先生,毅然在民众集聚地较多的贵阳市人民广场,举行了祭念《“八九六四”二十三周年祭,追查凶手、停止政治迫害、强烈要求释放良心犯陈西》的横幅游行,受到在场数千名民众拥护和支持。此义举震惊了世界,感动了无数中外各界人士,为中国民主运动人士赢得了尊严!

糜崇标先生长期为民主进行义务宣传,批露中共独裁专制、残暴地迫害、打压民众、民主人士和访民真相。从2007年开始,糜崇标在贵阳市创办“人权厨窗”、宣传《世界人权宣言》。一直遭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派出所各级公安、国保抓押、监禁、被旅游、被住宾馆等数百次、加起来超过30多个月,在中共当局非法压迫、残害下、糜崇标老人患上了癌症和糖尿病,这样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当局也不放过,并进行疯狂的政治迫害。

2012年5月28日后,当局对糜崇标一家进行非法抓捕,遭到一百多国保、公安、特警冲进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改茶路71号家里,不出示任何法律依据,手续的情况下抄、砸、抢,暴力绑架俩老到云岩区公安局,扣押糜崇标在审讯椅上长达三十八个小时,不让睡觉、吃饭、打针(糜崇标是高糖病患者,每天饭前必须注射胰岛素)整昏死几次,强行押送去公安“医院”,医院医生经过检查后,不愿接收,说快死了,后在上层领导的强令下,才接收,在“医院”监狱里强行输液,接着又从“医院”监狱押送离开贵阳市上千公里,让俩老口一直消失,躲避各国记者的采访报道和关注。5月30日中午,第一次被抄家洗劫后的现场,曾被英国BBC记者到家拍照、摄像采访过,晚上他的两个儿子也被非法抓走。在全家无人的情况下,又被抄家洗劫四次。

当地公安局长说过,糜崇标是有“杀父之仇”的人,是我们专治的对象。何为杀父之仇?糜崇标之父糜藕池,生于1897年,在辛亥革命时期,为了民主事业立志报产祖国。抗击日本侵略者,浴血奋战。赶走了日本侵略者后,糜藕池作为国民党师长,不想内战,没有将枪炮对准中共,1949年在贵州兴仁,与潭本良、刘和鸣、程奎朗、萧开训、王伯勋、王景渊等将领一同投诚。1951年7月的镇反运动中,糜藕池被当作「历史反革命份子」枪决。中共杀人从不讲法律原则,冤杀抗日英雄。过了好久,家里才打听到他被杀害,八十年代虽然「平了反 」,但至今尸首都没有找到。糜藕池为追求民主浴血奋战一身,身经百战结果死在极权统治政府的屠刀下。

从2012年“5.28”至2013年6月糜崇标先生和其妻子李克珍女士一直被软禁在贵阳市新添寨公安规定居住地,每天有十几人次24小时在其居住楼下或暗处监视控制着俩老,俩老出门散步,必派人脚跟脚一起散步或外出,还规定俩老不得走出新添寨一步。2013年6月糜崇标先生在网上发表了《第二次递交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控告》和《中共为什么不愿取消这样坏的“劳教”》后,被贵阳市和云岩区国保、公安强行冲入公安所规定居住的新添寨家中,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在家中进行打砸,抄家后,把糜崇标二老控制在家里,在当中对二老百般侮辱;打伤俩老,限制人身自由,不准走出居住地一步,每天十多人对二老实施24小时监禁,禁止二老出门、连睡觉、上厕所都不许关门。2014年1月14日,李克珍因被市、区国保、公安长期非法拘禁,突发脑梗,他们怕承担死人的责任,才叫李克珍大儿子到医院签病危通知书,当时医院就连续下发了两张病危通知书,住院一个星期、病情稍微稳定点,就被市、区国保、公安带到他们拘禁的地方继续关押。不告知家属俩老状况,家属不知其下落,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家属多次找到当地政府、公安、政法委、信访局、巡视组等相办部门寻找俩老下落,但都是相互推诿,搪塞。甚至威胁,打压家属。就是不给出任何法律上的手续和解释。非法软禁糜崇标夫妇,不准家属见面。糜崇标夫妇失去自由的时间长达5年多。

糜崇标曾对民众公开演讲说:“不管中共怎样耍流氓、打压、迫害、阻扰《世界人权宣言》的宣传,我一定要誓死捍卫《世界人权宣言》、并要在中国大陆各省市大量宣传、宣讲、传播,让长期被谎言欺骗的广大民众清楚、清醒,认清是谁在践踏法律、践踏人权,让那些践踏法律和人权的权贵贪腐利益集团政府无地自容;即使把我糜崇标的自由限制住了,把我整死打死又怎样能阻挡住独裁专制政权的灭亡,民主自由社会的进步”。

象这样敢冲破中共64年来制造的共产党法西斯恐怖主义,站出来揭穿中共长期以来对民众的谎言欺骗,大力向人民群众宣传、宣讲、传播民主、自由,而连自己的自由和生命都可舍弃的俩位老人,当今中国大陆敢有几个!能有几个!中共当局不仅是对糜崇标、李克珍老俩口的非法政治迫害超越人类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不仅在迫害同胞,完全是在向全人类挑战。但糜崇标、李克珍老俩口并不孤独,来自海内外各界的关注一直持续不断,最终使其获得自由。

Juntao Wang, [18.07.20 00:57]
陈秋桂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已被羁押近1年 4个月的劳工媒体人危志立的妻子郑楚然(网名大兔)因替丈夫发声日前遭广东警方传唤,并威胁刑事拘留。据悉居住在广东的郑楚然(网名大兔)于2020年7月14日被警察带走询问,直接起因是推特之近期发布的信息,其被警方要求停止在推特上“为解救丈夫危志立而跑步打卡”的行动,并被威胁将刑事拘留;期间被没收两部手机、采血、采虹膜与采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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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羁押的劳工媒体人危志立的妻子郑楚然(网名大兔)因替丈夫发声遭警方传唤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7日,本网获悉:已被羁押近1年 4个月的劳工媒体人危志立的妻子郑楚然(网名大兔)因替丈夫发声日前遭广东警方传唤,并威胁刑事拘留、

据悉居住在广东的郑楚然(网名大兔)于2020年7月14日被警察带走询问,直接起因是推特之近期发布的信息,其被警方要求停止在推特上“为解救丈夫危志立而跑步打卡”的行动,并被威胁将刑事拘留;期间被没收两部手机、采血、采虹膜与采指纹。郑楚然(网名大兔)推特首页显示“#大兔跑一万公里迎小危自由 的打卡”,停留在第268天、

危志立:广东省广州市人,绰号“小危”,自媒体《新生代》月刊编辑,劳工权益维护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自服务于工人咨询8年以来,一直关注农民工群体的生存处境和权益问题;近年来,又因帮助湖南一百多名尘肺病工人追讨赔偿维权,引发社会广泛热议,随触碰到中共当局政治敏感神经,招致严厉打压;

2019年3月20日,危志立在回广州父母家的路上遭到深圳市坪山区公安分局警方拦截,并被迅速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当地检察院以同罪由转正式批捕,并被警方提审数次,讯问内容均与尘肺病劳工维权有关;截至目前,已超期关押1年有余,而其代理辩护律师请求会见至今遭拒,其家人亦遭骚经常性扰逼迫;

另两位与其共事的《新生代》编辑杨郑君、柯成兵也先后被广州、深圳警方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拘捕,至2019年8月8日也已遭批捕,迄今未予释放。

目前危志立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深圳市福田区上默林公安街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518000)。

Juntao Wang, [18.07.20 00:59]
付汉民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广州律师高鹏,在7月9日晚上遭受到广西梧州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的羞辱、谩骂和殴打,并导致其胸部一度烫伤,身上多处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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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鹏律师遭政法委副书记泼开水、殴打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5 13:30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5日消息】本网获悉,广州律师高鹏,在7月9日晚上遭受到广西梧州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的羞辱、谩骂和殴打,并导致其胸部一度烫伤,身上多处淤青。

高鹏律师介绍,自己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联合党支部书记、执业律师,也是广西梧州市万宝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公司)的代理律师,广西海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公司)是万宝公司一项目的总承包商。2016年4月30日,万宝公司和海外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因业主投诉至国家信访局,岑溪市委政法委表态,必须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重新组织新的承包商入场建设,并要求双方必须在2020年7月9日达成协议。

7月9日下午4点半,在岑溪市委政法委4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万宝公司的李永凤和高鹏律师、海外公司的林振明和张律师、岑溪市人民法院吴副院长、法官李冠萍、书记员;岑溪市委政法委练书记、冼宏伟副书记;岑溪市信访局赖姓局长等多人参会。”会议直至当晚9点,双方仍未达成调解.协议未达成,此后当各方再调解时,高律师遭到殴打谩骂。

高鹏律师进一步介绍,7月9日晚上9点45分左右,岑溪市人民法院法官李冠萍打电话要求他和万宝公司的李永凤再次去岑溪市委政法委继续谈判,9点50分左右他们到达岑溪市委政法委,因李永凤要停车,高鹏就先进入岑溪市委政法委会议室。

高律师说“刚进会议室坐下,我便见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冼宏伟喝得酩酊大醉,他见我进屋坐下,当即责问我能否全权代理,我说当事人同意后我就马上签字。”高鹏告诉记者,听到这句话后,坐在对面的冼宏伟立即朝他发飙,叫他“滚出去”,并抓起高鹏的电脑包向他砸来,一直不断用“我操你老母”等粗口羞辱和辱骂高鹏。

同时,冼宏伟将会议桌上几个茶杯中近100度的开水连续泼向高鹏,导致高鹏被烫伤,后被医生诊断“胸前壁一度烫伤”。

高鹏说,桌上的开水泼完后,洗宏伟又将装开水的陶瓷杯向他脸上砸来,被他躲开。见高鹏敢躲,冼宏伟便冲到他面前用拳头打他,高鹏被打中了三拳,在被冼宏伟追打约二十余秒后,万宝公司员工李永凤来出面劝阻。“在冼宏伟大发淫威之下,表现出一幅不打死我绝不会收手的气势,现场法官没有出手阻拦和劝阻,反而是海外公司的林振明和岑溪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石小飞出手拦着冼宏伟,冼宏伟高鹏被打后,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且前胸被打的地方有瘀青和红肿,被烫的地方一片深红色,并且胸闷犯堵。后高鹏被万宝公司工作人员李永凤送到岑溪市人民医院就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高鹏称,他在医院办理住院后,前去探视的法官表示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也根本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并向他致以歉意。岑溪市信访局赖局长到医院探视时也表示,“感到遗憾,对不起”。

当晚12点左右,高鹏向到现场的警察表示已将打人的经过录音保存,希望依法办案,立即拘留冼宏伟,并测试其酒精浓度,警察对此做了相关笔录。

“7月10日早上9点至10点,海外公司的人来医院看我时说,冼宏伟之前就有一直有打人的前科,因为其之前负责城管、拆迁等工作。”高鹏说,7月10日早上10点半左右,经办警官找到他,表示希望能够和平解决。“冼宏伟后来去了医院向我道歉,但是我感觉态度一点都不诚恳,他的道歉没有诚意,希望给钱和解,我肯定不会同意,太嚣张,太恶劣了,不是仅仅道歉就能解决问题的了,一定要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Juntao Wang, [18.07.20 01:01]
陈晓萍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记者殷玉生被袭受伤警方不予立案。7月11日下午,前记者石玉发布消息称:殷玉生(雨声)在家被人袭击,受伤流血。住宅门窗均被砸。其和袭击者均被警察带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的东区永平路派出所(黄河南路近陇海路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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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殷玉生被袭受伤警方不予立案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5 13:42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2日消息】7月11日下午,前记者石玉发布消息称:殷玉生(雨声)在家被人袭击,受伤流血。住宅门窗均被砸。其和袭击者均被警察带到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的东区永平路派出所(黄河南路近陇海路路东)。随后,石玉和常伯阳律师赶去派出所了解情况。

据悉,7月11日下午约3点,殷玉生正在家中休息,于世文、吴双两人带刀袭击其住处,家中门窗被砸坏,殷玉生右手被碎玻璃片划过,血流不止。后到医院治疗发现右手大拇指右侧肌腱断裂十分之一。在两次报警后约17分钟,警察才到达现场,而且不看案发现场。

到了派出所后,永平路派出所一警号为XJ0007的警察拒绝为殷玉生做询问笔录,并且不予立案,认为殷玉生被袭击不构成案件。后陪同的律师姬来松向警察出示法条,释明情况并打督查电话投诉后,该警察才同意做笔录。

做完笔录,逐页签名按手印。殷玉生发现,笔录上没有任何警察信息,询问人和记录人处都是空白,就问警号XJ0007的警察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方拒绝告之。

殷玉生向该警察前后两次索要受案回执和不予立案通知书,警号XJ0007的警官说,他们从来不开这些东西。索要验伤证明和请警方到现场勘验,答回去等消息。

殷玉生向警察表示,家住一楼,窗子被砸破,安全无法保障,警察能否早点去看看,该警察不再理会。

在永平路派出所,殷玉生没有获得任何一名接待警官的姓名。在坚持询问之下,警号XJ0007的警察告之,永平路派出所的教导员叫刘振华,他负责殷玉生的案件。

对此,殷玉生的好友何光伟指出,如果有人大白天带着家伙冲进你们永平路派出所打砸门窗,让你们派出所也一片狼藉,然后你们也有人手指被打得肌腱断裂,鲜血流满一地,这算不算案件?光天化日之下行凶伤人都不算案件,什么算案件?难道非得把殷玉生打死才算案件吗?

在此希望郑州市公安局能主动敦促永平路派出所认真办理殷玉生被袭击的案件,你们不能这么无视事实、枉顾法律,这么做真的不对。

何光伟表示,石玉是他在《时代周报》的同事,殷玉生是他在《财经》的同事。在他十几年的记者从业生涯中,殷玉生也是他同事中资历最老的一线记者之一(《财经》现仍在一线写稿的白兆东应该比殷玉生资历更老点),现在年近50岁的殷玉生仍然在一线写稿,曾被同事戏称为“脑残”、“屌丝记者”。

Juntao Wang, [18.07.20 01:11]
李金富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包头王永明案律师费被诬为赃款 警察夜闯宾馆查扣。王永明案已经开庭审理十多天,庭审过程中违法之处多如牛毛。因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辩护律师要求该公诉人回避,被检察长徐亚光驳回回避申请,14名辩护律师认为法庭毫无公正可言,无奈只得含泪与家属和被告人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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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被诬为赃款 警察夜闯宾馆查扣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5 13:22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5日消息】包头王永明案已经开庭审理十多天,庭审过程中违法之处多如牛毛。因辩护律师当庭举报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辩护律师要求该公诉人回避,被检察长徐亚光驳回回避申请,14名辩护律师认为法庭毫无公正可言,无奈只得含泪与家属和被告人解除委托。7月14日,律师们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当天晚上,律师们入住呼和浩特市的酒店,遭到公权力的打击报复,包头警察非法闯进宾馆,认定律师费是赃款,告知律师欲查扣。

据刑辩社发出消息称,2020年7月11日下午,庭审中,辩护律师当庭举报该案公诉人李书耀向被告人家属索贿30万元,律师要求当庭播放索贿录音,被合议庭违法紧急制止。

7月12日,庭审时,辩护人惊讶发现,被实名举报、申请回避的检察官李书耀仍然以公诉人身份参加庭审。检察长徐亚光对此未加制止,称合议庭已作出决定,李书耀不需要回避,涉嫌受贿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30条回避情形中的请客送礼,并且纪委调查没有结果前,辩护人也不得申请回避,再就此问题提出回避申请,就是扰乱法庭秩序。严重缺乏常识和违反法律规定。

7月13日,庭审中,辩护律师申请对涉嫌受贿30万的检察官李书耀和检察长徐亚光提出回避申请,检察长徐亚光无视法律规定,不依法处理回避申请,竟然对其本人的回避申请发表意见,不承认其本人的种种不当履职行为,不认可李书耀须回避,转而建议合议庭当庭驳回回避申请。

7月14日上午,一开庭,法庭宣布驳回对涉嫌受贿的公诉人李书耀的回避申请,辩护律师要求发言,法庭不许,继而违法强推庭审。14名辩护律师看到法庭如此毫无公正可言的做派,认为已经无法依法辩护下去,只得跟家属和被告人解除委托,含泪离开法庭。

7月14日下午,审判长宣布休庭,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休庭后让被告人家属签署2天内重新委托律师的承诺书,家属皆未签字。随后,14名辩护律师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

7月14日晚20时许,一群自称是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的警察,通过非法查询到的信息,到了已经解除委托的律师在呼和浩特市所入住的酒店,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房间,告知包头王永明案的律师费是赃款,应予查扣,要求将律师费转至公安局的指定账户,同时,警察要求律师签收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律师们一致认为,该通知是违法的,且律师费不是赃款,律师们拒绝签收。

包头警察的这种认定缺乏常识,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他们这样胡来是什么目的?是对解除委托的律师的打击报复吗?是事先恐吓被告人家属将重新委托的律师吗?不论什么目的,这种行为严重违法,假如认定成真,将严重威胁刑事辩护制度。

部分律师就此紧急发表声明。后续,律师们将向各单位和部门进行依法维权。

附:包头案部分律师反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认定律师费是赃款的声明

2020年7月13日,包头案的部分律师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的电话,请律师到呼和浩特当面提交包头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李书耀检察官涉嫌受贿的证据。7月14日,律师应约来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提交了李书耀涉嫌受贿的证据。

当天,部分律师入住在了呼相浩特市的酒店,晚上8时许,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一群不明身份的警察,通过非法查询律师在呼和浩特所入住的酒店的信息,未经许可到酒店房间,告知包头王永明案的律师费是赃款,要求律师退还律师费到公安的指定账户,警察要律师签收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作出的、款时间是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函》。律师们一致认为,该落款时间是2020年7月14日的《通知函》是违法的,且律师费不是赃款,律师们拒绝签收。在此,律师郑重发表如下声明:

第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订立的合同,不是律师个人与委托人订立的,律师费是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不是律师个人收取的。

第二,在判决没有确定之前,不可能认为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财产是赃款,更不可能认定律师费是赃款。

第三,律师提供了法律服务,收取的律师费是合法有效的,是律师的服务所获得的对价。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认定律师费属于赃款的行为,明显违法,属于侵犯合法财产权的行为,就类似于,王永明在医院住院治疗了,花费了上百万的治疗费,公安能认定医院收取的医疗费是赃款吗?此外,王永明等人曾在包头市两级法院打过几十次官司,难道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也是赃款?显然,认定律师费是赃款,这是十分荒唐的。

第四,律师费不能按照赃款进行查扣,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律师在介入王永明时,案件已经侦查终结,涉案财物也已经被查扣完毕。即使是赃款,律师事务所在收取律师费时也不可能知晓,律师事务所是善意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被告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因此,律师费不属于被查扣和追缴的财物范围。

第五,王永明案侦查程序已经终结,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已经开庭审理十多天,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现在调查所谓的赃款,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第六,王永明案是冤案,涉黑不成立,其他指控也基本不成立,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已经查扣了王永明等人几千万的现金和财物,涉嫌违法。律师敦促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撤销冤案,律师已经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控告。

第七,律师今天入住呼和浩特的酒店,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的警察查询律师的住宿信息,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律师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警察权的肆意违法表示强烈抗议。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将律师费认定为赃款的行为,严重违法,是用公权力报复律师的依法辩护行为。如果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的违法行为得逞,意味着所有涉及财产罚没刑事案件的辩护制度,将彻底灭亡!

江苏天伦律师事务所吴俊律师
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李永恒律师
山东天盟律师事务所王振江律师
2020年7月14日

Juntao Wang, [18.07.20 01:12]
忻伟忠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2020年6月15日上午,住重庆市江北区的黄绍翠到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去领一天7元的生活费,然后就突然失踪了,至今已经25天,无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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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黄绍翠到派出所后失踪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1 16:30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1日消息】本网获悉,2020年6月15日上午,住重庆市江北区的黄绍翠到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去领一天7元的生活费,然后就突然失踪了,至今已经25天,无任何消息。

黄绍翠,女,生于1969年6月17日,身份证号51082419690617095,户籍地:四川省苍溪晶陵江镇东方六组。

据重庆访民反映,2020年6月15日,黄绍翠曾告知友人她要到重庆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领取生活费,但之后黄绍翠就没有任何消息了,至今已经失踪整整25天了。

2018年11月19日黄绍翠被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把手膀打断、头也被打,现在成了残疾,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她出门害怕被派岀所跟踪所以手机都不敢用,东躲西藏,她非常可怜,一个弱女子,又是一个文盲,希望友友们关注!

黄绍翠在失踪前曾写过一封申诉信,讲述其遭受的迫害经历,原文如下:

2001年6月17日夜晚我在收摊回家的路上,被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大石坝派出所民警以查身份证为由,强制将我拖到派出所并关押在楼梯间小黑屋里,因我不服与他们发生了口角,所以他们使用暴力执法,故意用铁凶器将我大脑严重打伤,伤口长达几公分深至骨膜,腰背部,肩等全身上下多处淤血,多处软组织严重受伤,鲜血湿透衣衫(血衣被派出所工作人员毁掉)。

从那以后我记忆失常,天天头痛,生活无法自理,丧失了劳动力,既无经济来源又无人照顺,只能用大量的止痛药来缓解疼痛。我去过重庆市各大医院检查过,病情特别严重,因为我没有钱看不起病,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期,到至今每年40度的天气,我仍然要穿毛衣,毛裤才能度日,头痛特别严重,已留下病根。我拖着病痛的身体四处打工无人要,还被江北区公安局关进监狱33天,出来后我居无定所被逼迫住进石岩洞,被他们发现后将我的衣物和棉被及生活用品等全部烧毁。

2014年9月15日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我刚走进4号接待室,就被工作人员拖出来,不接待我,本月24日市局请黄泥塝派出所民警将我关进渝北区拘留所。

2014年10月5日上午,我在街上卖了1毛钱的姜,被城管用手掐我的脖子,没有死,之后他们叫来警察,把我抓到石门派出所,从上午8点一直关到12点,并带上脚镣手铐,故意踩我的脚,我不服,他们说“老子的天下”不服去告。当日下午,我去找分局,不接见我。

2018年4月1日至2日我去找江北分局,不接见我。3日下午3点石马河派出所民警给我带上脚镣,手被反在背后,限制我人身自由至第二天,不给我饭吃,不给我水喝,大小便失禁,他们把我当成神经病,由大石坝街道出钱,石马河派出所将我关进重庆市精子山精神病医院9日,后被强制拖出医院。

我居无定所,吃的是别人的残羹剩饭,穿的是别人的旧衣破鞋,我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使我精神受到沉重的伤残,经鉴定为“颅脑颠病”。老公得知情况后,离我而去,使我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要四处躲藏着当地维稳人员的追赶,并被江北区公安局和大石坝派出所以及辖区街道等各个部门暗箱操作,内外勾结,而最悲惨的还在后面。

2018年11月19日,我到重庆市政府去上访,被他们内外勾结多个部门,并通知江北区大石坝派出所和大石坝街道工作人员强制将我拖到他们汽车里,有多人在车里等候,其中有人坐在我头上,其他的人轮换掐我的脖子(具有杀人动机),在杀人灭口没得逞后,故意强制将我的右肩关节拉脱位,筋,骨打断,多处软组织受伤,多处淤血严重,他们并没有给钱我去检查、治疗等,让我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期,使我受尽了人生中从未有过的疼痛和折磨,给我造成了严重的伤痛,这是导致我终生伤残的直接原因。

他们还随时派人跟踪监视我,我到每一个部门上访都要被那里的工作人员打骂,或者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强制拖到他们那里使用非人的手段,或者关进监狱,甚至上千元的钱也被他们没收,却从未归还给我,或者将我关进精神病医院等,使用残酷的非手段,这十几年里多次派人将我脚打伤、踩伤、筋、骨打断,以及全身打伤,全身软组织受伤,使我受到精神摧残和身体折磨。

这十几年的上访生涯,使我负债累累,他们对我一个捡破烂的一个拾荒女人也不放过。这惨绝人寰的日子都是他们在掌控,在操纵,他们已违反了宪法,侵犯了我的人权,使我下定决心要上访喊冤告状。在此,我借助互联网呼唤全国媒体都来关注重庆人民过着受压迫的生活,希望正义不再迟到,还我公道,还我人权!

我的诉求如下:
(一)解决住房(有产权房或廉租房)
(二)从2001年6月17日至处理完毕为止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计算,以及所有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三)多次将我关进牢里的拘留证给我,多次关我进精神病医院的病历和报告给我
(四)公安机关将我赶到石岩洞居住期间,将我的衣服和棉被以及生活用品等烧毁对我进行赔偿

至今上述事项一件都没有给我落实,而当地有关部门向上级报告已经给我处理了,纯属子虚乌有。

希望在我有生之年能得到沉冤昭雪,铲除黑恶势力,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求一条伸冤之路,公道之门,还我人权!

申诉人:黄绍翠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Juntao Wang, [18.07.20 01:18]
李艳玲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2019年12月20日王红艳律师被指诈骗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时至今日,七个月过去了,该案既没有宣判,也没有因“未在审限内结案“而让被告人先行取保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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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艳律师被控诈骗案至今未判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4 17:58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4日消息】2019年12月20日王红艳律师被指诈骗一案,在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时至今日,七个月过去了,该案既没有宣判,也没有因“未在审限内结案“而让被告人先行取保回家。

王红艳是在炜衡杭州所执业的一名70后女律师。其代理律师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肖霖,李律师及多名了解案情的知名学者均认为,王红艳不构成诈骗罪。

在观察者看来,王红艳是继吕先三、林小青等律师之后又一因法律事务而失去自由的律师,境遇值得关注。

那么,王红艳为何被指控诈骗罪?

事情是从一起民事纠纷开始的。2007年12月,被告人生某以一家公司的名义向其表姐傅某某借款1200万元,但一直未还。2017年夏天,生某与傅某某姐弟俩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该公司和生某要向傅某某归还本息2520万元。

这笔2520万元的还款,则由生某实际控制的亘某公司及另一家公司作为担保。

另一方面,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7年10月开始,生某开始以亘某公司名义,参与某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的循环贸易。所谓“循环贸易”,也就是通俗说的“刷现金流”,即上下家签订贸易购销合同,但不流转货物,从而增加各方业务量,便于向银行申请贷款或承兑汇票。

起诉书显示,律师王红艳卷入该案。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生某因无力偿还前述巨额债务,遂与律师王红艳串谋,商定由傅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查扣打入亘某公司账户的“循环贸易”走款。王红艳还请郑某作为傅某某的代理律师。

事实上,在本案中,王红艳与生某、傅某某之间没有任何法律代理关系。

生某与傅某某等人的债务纠纷,是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2018年1月,该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须返还傅某某本息2600.5万元,并约定违约金300万元,生某、亘某公司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指控的“骗局”此后开始了。

刑事案件起诉书称:2018年5月7日,生某与王红艳串谋后,指使傅某某以生某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由,申请杭州市下城区法院强制执行,并递交暂不查控被执行人相关账户的申请。5月14日,下城区法院执行立案。

起诉书还称,5月15日,生某明知亘某公司已被强制执行,仍隐瞒真相与前述大型公司下属关联公司签订了金额为4029.075万元的购销合同,进行循环贸易,并将该信息告诉王红艳,王红艳指使郑某要求下城区法院立即查控亘某公司相关账户。过了两天,循环贸易过路款打入该账户,其中2900.5万元被冻结。

之后,被查扣过路款的公司两次向法院提出的执行异议,均被法院驳回。该款始终冻结在亘某公司账户里。

李肖霖律师认为,这是一个不构成犯罪的案件。首先,生某的犯罪动机是不合情理的:他面对的是自己的表姐,表姐对他的债务偿还的要求,就是首先偿还完1200万元的本金,剩余的几年以后再还都可以。但生某被指控的做法,仅仅是将自己的债务换了一个债权人,且债务的压力更大。

一些知名法学学者了解本案案情之后,也认为王红艳并不构成诈骗罪。他们表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王红艳存在与生某等人进行诈骗的通谋。

在前述学者看来,王红艳的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民事诉讼中,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二是部分参与债权债务相关协议的起草,三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通过郑某向法院申请查控生某及亘某公司等的银行账户。

学者认为,这些行为都有合理解释。一方面,介绍郑某作为傅某某的律师,是因为傅某某通过生某要求给其介绍律师,而王红艳曾代理过生某的案件,基于利益冲突,不能再担任生某相对方的律师。另一方面,关于起草相关债权债务合同,王红艳只是提供了合同模板,并未参与借款分成的讨论和制定。

与此同时,王红艳笔录始终称,其认为亘某公司的所谓“循环贸易”是真实贸易,生某的笔录也印证地显示,其告诉王红艳该贸易是真实贸易。

在前述学者看来,也就是说,假设生某行为属于诈骗,王红艳没有与生某等人通谋实施诈骗,也不知道生某要进行诈骗。

李肖霖律师还解释,5月15日(即:签署循环贸易合同当天)郑某之所以向下城区法院递交“要求立即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书”,是因为法院要求:“现在法院要求一旦立案必须三天内查扣,不得递交延期申请,你必须提交一个撤回延期查扣申请的申请。”

李肖霖律师认为,该事实表明,要求立即查扣的申请,并不是王红艳要求郑某紧急去做的。

作案需窗口期,纯属巧合不可能人为规划。本案一审于2019年12月20日进行。李肖霖律师还当庭提出了“窗口期”的概念,在本案当中,也就是用来比喻窗口打开到关闭,可以供人进入作案的时间长短。

辩护人认为,一方面,法院的查扣行为留给适合作案的时间既不确定又是十分短暂的。冻结银行账号的具体时间,当事人是不可能精确控制。法院通常在执行申请提交得到立案以后,基本上会在一周左右的时间集中对立案的执行案件进行查控,开窗时间可能出现在一周之间的任何一天。

进而,到被相关人员知晓账户被冻结而不会再往该账号汇款的时间,在商界朋友圈里可能就有两天左右的时间,这必然导致窗口的关闭。这是本案的第一窗口期。

李肖霖律师说,本案的第二个窗口期,开窗时间是循环贸易公司何时会打款,闭窗时间点是款项停留在亘某公司的账户上的时间有多长会被划走。而循环贸易公司在何时签约、何时打款的时间,同样是外人不可能精确控制的,“从该已经发生过的循环贸易交易时间可以看到,签约后,该公司实际打款的时间可以相差20天”。

相关证据显示,一旦签约决定做循环贸易,亘某公司账号的U盘将交给循环贸易公司,后者会更改密码,然后在适当的时间向亘某公司账号打“购货款”,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

“要想扣住这笔钱,必须法院事先查扣,等候被害人入套。但对方公司有20天的打款可能性,第一窗口期几乎等不到第二窗口期就会关闭。想恰好两个窗口期都在同一天出现而成功,几乎是不可能事先实现规划准确的。”李肖霖律师说,这完全是一个巧合。

李肖霖律师通过数学方式计算道,法院冻结账号的时间有7天七种可能性,循环贸易公司的打款有20天20种可能性。根据数学原理,两者同时发生于同一天的可能性就有:7×20=140种可能性。而如果把第二窗口期的开窗期考虑进去,即款项一旦到达亘某公司的账号,将会在两个小时内分多笔转走,1天又有12种情况,那么就是140×12=1680种可能性,而这种可能性还必须加上事先知道法院和循环贸易公司开始行动才可以开始计算的可能性。

他分析认为,这是一个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诈骗是主观故意犯罪,起诉书指控三被告人之间精确谋划进行诈骗,而在面对概率事件时,是不可能发生的。就好比买彩票是不能够进行计划然后购买的,但同样会有极微小的中大奖的可能性。从来不会因为有大奖出现,而反推出该中奖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规划,按预计的思路和行动拿到大奖。人们会说这是运气。本案的这种巧合类似于买彩票中了头奖,但不能反推是行为人事前进行了精确的计划然后行动的。因为概率问题是随机性的,无法预先精确计划的,中大奖的现象和得奖人智力高低无关。这就是巧合。

此外,生某还当庭陈述,循环贸易公司汇款之前是非常谨慎的,他们会先在你的账户里转进转出几元进行试探。在这种测试面前,任何窗口期几乎都没有用处。

李肖霖律师还透露,庭审当天,听完辩护人的辩护之后,公诉人放弃了第二轮辩论。但截至目前,七个月过去了,王红艳案一直没有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显然,王红艳案已超过审理期限。

在此之前,同样是经常办理民事案件的女律师林小青,也曾引起全国关注。

据媒体《上游新闻》2019年报道,林小青案起诉书认定,林小青作为青海合创汇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庆幸的是,舆论关注之后,2019年7月,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林小青的起诉指控。

而吕先三案看似没那么幸运。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10月,合肥律师吕先三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一审因诈骗罪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目前吕先三案正在二审审理当中,今天正在召开二审庭前会议,我们期待好消息。

王红艳案走向又会如何?王案的辩护人及家属表示,希望法院能依法尽快作出公正判决。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Juntao Wang, [18.07.20 01:22]
邹玉燕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陕西公民龙克海“寻滋案”。陕西宝鸡人龙克海(微信名:龙刻海)是一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也是一名多年来追求自由民主的热心公民,现年5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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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公民龙克海“寻滋案”二审庭审结束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2 07:53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2日消息】陕西宝鸡人龙克海(微信名:龙刻海)是一名家庭教会的基督徒,也是一名多年来追求自由民主的热心公民。现年54岁的龙克海由于长期在推特、脸书、微信上转发一些针砭时弊的文字图片等,先后数次被警察约谈并遭到威胁警告,更在2018年下半年被户口所在地的甘肃省徽县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行政拘留15天。拘留期满后的龙克海,不满警方的处罚,一方面把自己的遭遇通过推特、微信等公开发布,一方面向甘肃省徽县地方法院提出国家赔偿,因此遭致更加频繁的“喝茶”。2019年3月4日上午,龙克海在一个微信群里以语音留言的方式告诉群友,说他居住地宝鸡市的国保又通知他下午去派出所“喝茶”,他断然拒绝了;之后至次日(3月5日)下午,群友在群里不见龙克海露面,遂有人拨打龙克海电话,发现其手机关机。后经多方打听,于3月下旬得知其已被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刑拘。5月15日,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和他的律师才收到刑拘通知书。

据知情人透露,龙克海被捕后警方提出,只要龙克海删除其在推特、脸书、微信上发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和侮辱最高领导人的文字、图片、视频,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就可以放他回家。该无理要求被龙克海断然拒绝后,2019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12时,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姜谭法庭在不允许家属和其他公民参与旁听,并以“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为由的情形下,对龙克海案件进行了秘密审判。检察机关指控龙克海在推特和脸书上发布丑化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辱骂中国共产党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龙克海的律师和他本人当庭作了无罪辩护和陈述,认为其言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范畴,故认定其行为无罪。11月26日,龙克海律师接到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的通知,告知龙克海寻衅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半。

得知自己因言获刑一年半,龙克海表示不服,并在其被拘押的宝鸡市渭滨区看守所里提出了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龙克海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至12时左右庭审结束。据龙克海现任律师朱宁介绍,龙克海再次进行了自我辩护和陈述。尽管龙克海在被捕前就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然而他看起来精神状态还不错。法庭上的龙克海用轻松的语调向法官表示自己从不认为自己有罪,而是这个一党专政的政体因为害怕公民的言论自由而采取的政治性报复手段。他还表示,虽然自己今天失去了自由,可是并不后悔,反而对自己多年来的坚持和信仰更加坚定,也深信未来的中国一定会走向自由和民主的道路。

据了解,由于有关方面从一开始就把龙克海案件定性为敏感案件,因此当地警方对龙克海的律师和家属采取了特殊的“关照”措施,要求他们不能对外发布龙案的消息,否则会影响他们的饭碗和出国等。迫于强大的压力,龙克海的一位前律师最后被迫退出。另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媒体,朱宁律师之所以在2020年6月接手龙克海的案件,是因为身为龙克海表哥的他,在今年春节发现龙克海没像往年一样回川探望他的母亲也就是龙克海的姨妈时,产生了疑虑,打电话给龙克海的儿子龙少腾后才得知龙克海已于去年3月4日被警方拘押。于是朱宁律师提出接手龙克海案件,遂成为龙克海现任律师。

据朱宁律师介绍,由于龙克海一年半的刑期即将于今年的9月20日到期,根据他的经验判断,尽管二审结果并未出来,但他认为改判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维持一审判决的可能性极大。从中国当局多年来针对国内持不同政见者的迫害案例来看,媒体认同朱宁律师的判断。不过媒体也认为,随着国际社会和国际人权组织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当局对国内异见人士、宗教人士、藏人、维吾尔人的政治迫害手段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会加入到谴责并制裁中国的行列中来,而背离民主自由价值观的中国,势必如一叶破帆孤舟,被人类文明抛弃在夜色茫茫的大海上。

Juntao Wang, [18.07.20 01:24]
张万哲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何方美(十三妹)带孩子去秦皇岛旅游散心,昨在半路上遭强行绑架被押回河南老家。何方美(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新乡市辉县人,网名“十三妹”,“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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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何方美(十三妹)带孩子去秦皇岛旅游散心 半路上遭强行绑架押回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6日,本网获悉:“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何方美(十三妹)带孩子去秦皇岛旅游散心,昨在半路上遭强行绑架被押回河南老家。

据其家人通报:由于疫情好久没出门,何方美(十三妹)带孩子们去秦皇岛散散心,走到半路唐山,在火车站火车上,维稳人员粗鲁地把孩子(不清楚是疫苗致残的女儿还是儿子)强行抱走,儿子鞋子也落火车上,何方美也不得不下车,现在被控制在河南某地法院的车上,说会再移交给老家辉县的,目前已被押回家。

何方美(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河南省新乡市辉县人,网名“十三妹”,“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发起人,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18年,何方美年仅1岁10月龄的小女打了百白破疫苗之后导致全身瘫痪,其多方求助投诉均被拒,遂逐级维权讨说法,后因多地亦发生类似疫苗伤害宝宝事件,随组建 “疫苗宝宝之家”维权团体共同呼吁,以求当局关注并给予合理赔偿救治;然当局却对此一拖再拖,其被迫到北京上访,故屡遭抓捕打击。

2019年3月5日,因中共两会期间与各地问题疫苗家长到北京王府井为残儿募捐,随被新乡市辉县警方行政拘留;3月21日应为释放日,却又被以辉县警方转刑拘;关押期间因其拒绝认罪,2019年4月26日,被新乡市辉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起诉。一直被羁押于河南省辉县看守所。2020年1月10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何方美寻衅滋事案撤诉,法院裁定准许,何方美获释回家。获释后,何方美继续为疫苗受害儿童群体维权,受到当局的忌恨。

Juntao Wang, [18.07.20 01:26]
崔永宣读本周中国民主党还关注辽宁营口89岁老兵刘春山寻衅滋事案,将于2020年7月20日在营口西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春山因让儿子刘学波在网上发贴举报辽宁省前高官,被警方以在网上发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为由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帮助其发贴的儿子刘学波也因此被警方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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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89岁老兵寻衅滋事案将开庭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20-07-17 15:52
【民生观察2020年7月17日消息】本网获悉,辽宁营口89岁老兵刘春山寻衅滋事案,将于2020年7月20日在营口西市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律师微博消息,辽宁营口现年89岁老兵刘春山因让儿子刘学波在网上发贴举报辽宁省前高官,被警方以在网上发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影响为由以寻衅滋事立案侦查,帮助其发贴的儿子刘学波也因此被警方拘捕。另外,警方又以刘学波操控其父亲到北京上访要胁派出所所长索要16万构成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对上述指控,刘春山父子均不认可,此案曾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在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没有做出判决,此后,该案又被指定到营口西市区法院审理,西市区法院将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律师认为该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网上直播,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由于敲诈政府案太过荒唐(本案牵涉向派出所敲诈而且得逞了),司法实践中,以政府为敲诈对象的案件已经罕见,营口刘春山父子敲诈政府案,对于大家来说已是最后敲诈政府案,据笔者知悉的情况,河南省已经不存在以政府为敲诈对象的敲诈勒索案,希望营口市西市区法院明察秋毫,做出一个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

据了解,刘春山生于1932年,家住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神庙芳叶路甲号2-2-18。刘春山早年曾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现是一名离休老干部。

2010年3月起,因为当地政府非法倒卖农业用地,刘春山便逐级向政府部门举报,先后37次上北京向相关部门举报。刘春山也因为这些举动被当地政府视为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

2011年4月18日,营口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刘春山前后37次进京到“非上访接待地上访”,“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管理制度”为由,决定对刘春山劳动教养1年6个月。

2012年10月17日,刘春山劳教期满释放之后。当局又长期对刘春山24小时监视居住,防止有媒体记者对老人进行采访报导。

据刘春山之子刘学波说,进入2013年2月份以来,营口站前跃进派出所派的便衣更是变本加厉,有时父亲在出门时也被便衣跟踪。

2016年12月10日人权日,85岁高龄的刘春山再次进京上访,随后被当地警方抓回,11日被营口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在被送往营口市看守所时,因年龄太大又有病,曾2次被看守所拒收。但据警察说,市里领导下令必须得收。

2017年1月5日刘春山家属收到逮捕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法院决定,于5日下午16时由营口市公安局站前区公安分局对刘春山执行逮捕。

2019年11月8日上午,此案曾在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没有做出判决。此后,该案又被指定到营口西市区法院审理,西市区法院将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茉莉花行动最初是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为声援中国大陆公民的茉莉花革命而举行的活动。2010年12月,北非阿拉伯国家突尼斯爆发民主革命,推翻当时阿里的腐败独裁政权。因突尼斯的国花是茉莉花,因此这场革命被称为茉莉花革命。突尼斯人民的胜利激发了其他国家民众民主革命热情。这场革命迅速蔓延到整个阿拉伯世界。2011年2月,当埃及人民推翻长达四十年的穆巴拉克独裁政权后,中国公民受到极大鼓舞。他们呼吁在中国进行茉莉花革命。通过讨论,网民们相约,自2011年2月20日开始,每个周日都在中国主要城市闹市中心进行微笑散步,表达要求民主的愿望。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自大陆第一次茉莉花行动起,就在美国时代广场或中共驻纽约总领事馆集会同步声援大陆民众的茉莉花行动。由于时差,民主党全委会的活动在当地时间周六晚9时开始。自2011年2月19日开始至今,民主党全委会的茉莉花行动已经进行486次。中国民主党茉莉花行动中,党员回顾过去一个星期中共暴政迫害的重大案例,声援大陆民众抗暴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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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员 林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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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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