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富转自澎湃网
7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河南省高院获悉,从5月份起,河南省法院深入开展以涉疫情、涉中小微企业、涉黑恶犯罪刑事财产刑等九类案件为重点的专项执行活动。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2.7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66.4亿元,今年以来累计执结17.02万件,执结到位金额322.2亿元。
河南省高院通报了专项执行活动中的十起典型案例。
如,今年以来河南省法院执结的一起标的较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2019年底,被告人王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开封市杞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0余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2020年5月在该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中,杞县法院执行干警先后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及同案其余被告人的财产、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查控,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省法院、开封中院也多次对案件执行工作开展督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该院与县财政局多次沟通协调,协商财产处置交付方案。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至6月5日,仅用80余天,该院已将王某某名下的1.6亿元资产全部交付财政局,案件顺利执结。已经执行到位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王某某开设的酒店、房地产、汽车和债权等。
河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将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打财断血”这一工作重心,穷尽法律手段,深挖黑恶犯罪分子财产线索,确保“黑财清底”,坚决摧毁黑恶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应执结的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已执结完毕,实际执行到位13.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