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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机会不平等观察:山东通报苟晶被冒名顶替入学事件15人遭处理包括多名前官员

2020年07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114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俞文峰转自博讯网

    苟晶表示多人劝她息事宁人,但她偏想要一个答案。(网上图片)

    山东济宁市的苟晶女士日前在网上发文,控诉自己连续两年高考后都被人冒名顶替,以致第一年落榜、第二年则入读非志愿学校,并称顶替者是高中三年级班主任的女儿。

    山东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组成的工作专班在周五(3日)发出通报,指经调查后共有15人被处理,冒名顶替者被开除处分,同时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通报提到的内容,可发现实际上苟晶两次高考后都没有任何损失,第一次高考后自行选择重读,只是被他人借机挪用身份。苟晶第二次高考后所获派的学校,则是其服从调剂录取,并无不当,苟晶最终有在该校完成全部学业。

    对于调查及处理结果,苟晶在微博上发文称虽然还有一些保留看法,「关于1998年的一系列问题,我还有不少疑惑」,但感谢工作专班有去认真调查。

    通报指,关于苟晶参加高考及录取问题,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满分900分)。虽然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当年苟晶未有填报志愿,选择在原校重读。但苟晶的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资料,被冒名顶替者邱小慧使用。至于苟晶在1998年的高考,其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苟晶在填报志愿后服从调剂录取,不存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至于邱小慧的情况,通报指其获父亲邱印林协助,1997年7月下旬,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苟晶考生档案卡及准考证上的照片替换为邱小慧的照片,同时又涂改苟晶的学生档案,改动其父母姓名、住址、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等资料,令邱小慧能以苟晶的名义填报志愿。邱印林其后亦在苟晶重读期间,利用整理学生档案的便利条件,为苟晶伪造学生档案。

    此外,邱印林在​​同年9月时请托多人,违规为邱小慧出具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并伪造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口迁移证》,令邱小慧得以持该证将户籍迁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

    及至2001年8月,邱小慧毕业后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后利用在校办公室工作并保管学校公章的便利条件,在申请户籍更名材料上私自加盖公章,并在多人协助下,获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李营派出所将户籍姓名由苟晶改回邱小慧。

    通报指,邱小慧、邱印林等共15人已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其中邱小慧给予开除处分,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邱印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公安机关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同案涉及还有济宁市兖州区前政协副主席邱印水、济宁市兖州区前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卫中、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长沟派出所前副所长邱通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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