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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右斗争观察;孙文广:57反右冲击54宪法和人大

2020年06月05日 综合新闻 ⁄ 共 72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黄宇翔转自博讯网

中共发起反右运动,冲击他自己制定的54宪法,视宪法如儿戏,历史说明,实行宪政,不仅要有部完备的宪法,而且要有监督宪法实施的制度,如违宪审判制度、多党监督制度、独立的司法和传播制度。 (博讯 boxun.com)

中共建国不久, 1954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其中有共产意识形态的内容,问题不少,但也有些积极的内容。三年后的1957年,中共掀起反右运动,把55万“右派”打入地狱,涉及家人以百万计,沉冤22年,严重地冲击了中共自己制定的54宪法和人大制度。

(一)打击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54宪法八十七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但是,57年被打成右派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因言获罪,因文获罪,当时中共发动知识分子帮助共产党整风,鼓励他们大胆发表意见,并主持会议请党外人士“畅所欲言”。结果提出的意见,最后成了打右派的“罪证”。有些人常在一起议论国事就被批为反动小集团、裴多斐俱乐部。山东大学部分学生,因为不满《青岛日报》对山东大学鸣放的报道,而集体去抗议,被加上冲击“党报”的罪名,被打成右派。章伯钧、罗隆基等人因为经常在一起议论政治问题,尽管他们中还有很多分歧,也被毛泽东批为章罗联盟。

54宪法三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允许,……不受逮捕和审判。”这说明人大代表具有一定的豁免权。但是很多人大代表只是因为提出不同政见,而被划右派,更有甚者把人大会议作为批判人大代表的会场,人大一届四次会议(1957年6月26日—7月15日)就将批判人大代表中的右派分子,作为会议的重要议程。这是57年反右运动践踏民主、践踏宪法的典型事件,人大会议不仅是橡皮图章,还变成了摧残人权、打压人大代表的斗争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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