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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镇管理暴行观察:政府强抢老百姓财产,天理何在中共城镇管理暴行观察:

2020年05月01日 综合新闻 ⁄ 共 98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磊

转自天涯社区

  我叫戴国富,身份证号320922195810071455,江苏省滨海县蔡桥镇三岔人,2000年下岗
  2003年到三岔水厂工作,2004年三岔村办水厂无人经营,我为了生计,举债买断水厂产权、经营权,我接手经营后,又不断投入资金铺设新的供水管网五十多公里,更换原有小管网为大管网,解决了五个村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2014年滨海县搞城乡一体化供水,对于民生工程,我们不仅不反对,而且积极支持,我们认为,政府应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我们的投资与经营,进行评估算账后回购,在与我们签定协议后,我们移交我们供水设施、资产、经营权,政府将回购资金结付给我们,双方两清;如果是我们不讲道理,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走司法程序通过法院判决,解决我们的无理行为;

  一开始蔡桥镇干部及村干部项某某、韩某某、徐某某、赵某某、吕某某,找我们谈时对我们说,关于三岔水厂镇府回购的事,你们是38万买的,还给你们38万,你们把字签了!我当时就说,我是38万买的,但我买来了重新投入的钱远远超过买的钱啊!他们又说:再给你加几万,但是,如果你今天签合同给你45万,明天签合同就给你43万,后天签合同给你38万,再后天就一分钱没有,我无法接受这种赤裸裸的恐吓,不同意签字;

  后来,2015年底,蔡桥镇,三岔村干部组织人员,强行施工,破坏我们的供水设施,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去阻止,但没想到镇村干部尽然事先安排好社会闲杂人员动手打人,差一点撞死并打伤我儿媳,我们报警,警察竟然把我儿子抓走,我儿子被抓后,镇政府叫人传话,只要38万签字,立即放人,我不同意,他们又说,那么下面再施工,你不能阻止,不然不放你儿子,没办法,我为了让他们放出我儿子,只好签字不阻止他们施工,第二天,他们放了我儿子出来,

  现在我的供水管网全部被他们破坏,我的经营范围全被他们抢占,在强行破坏我的供水设施并霸占我的水厂经营权益后,干部们说,下一家和三岔水厂一样,不签字就打,打完也得签,不签就一分钱也不给;

  滨海还有法律吗?中国还有法律吗?“实事工程”怎么就成了“食尸工程”?新中国已经几十年了,怎么就又像跟解放前一样的了?难道你们的所谓的政绩就是用老百姓的心血染红你们的官帽?难道你们上升的阶梯除了老百姓的尸体就没有别的了?如果是这样,我这个活了60岁的老头余下这残废老命就送给你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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