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转自天涯社区
作者: 发布于:2013-07-06 00:24:16
摘要:
题记:如果官员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便会发生“公私共权”的官商共同体。滥用权力官员可利用其谋取最大利益,而百姓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依法维护。同一个煤矿被靖宇县先后三次签订给不同人,合法的签订人投入的大量资金白白打了水漂,政府就这样堂而皇之的侵吞了百姓财产而不给任何说法——这就是吉林省靖宇县正在上演的一幕政府侵吞百姓资产的荒唐大戏。
新闻内容:柏志成,男,1950年1月8日出生,吉林省桦甸市人。
2004年,柏志成在吉林省靖宇县三道湖镇通过招商引资租赁了一个煤矿(马当煤矿),当时与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年的租赁协议。之后先后六次向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交纳了274.8万人民币。在此之外柏志成又拿出了180余万元购买了经营煤矿的设备。由于靖宇县三道湖镇人民政府没有按照白山市煤矿管理局规定的,向该煤炭管理局交纳地质资料有偿使用费49.64万元(协议上有注明),导致柏志成租赁的煤矿一直没生产经营。
柏志成多次找到镇里的领导,他们答应马上给办理煤炭开工手续。就这样一直拖至到2008年,也没有将柏志成租赁的煤矿交给其经营生产。
2006年,三道湖镇党委书记调离,据当事人反映,在其离任移交工作时,将柏志成承包的马当煤矿之事向新任书记王晓光进行了详细交代。几个月后,柏志成得到消息:迫于白山市某领导的压力,王晓光将其租赁的煤矿又与另一人刘金福签订了经营合同(刘金福只是顶名,实际上是刘金福的外甥白山市某领导要强占的)。王晓光起初不承认又将煤矿租赁给他人经营的事实,最后承认是上级领导的压力,为了保住官衔才不得已将又将租赁的煤矿二次转租。王晓光承认柏志成交了承包费签协议在先是合法的,并向向柏志成保证将煤矿为其要回,劝其不要上访,这样一直拖到2008年,直至王晓光调离靖宇县三道湖时,也没有将租赁煤矿交还给柏志成经营。
2008年未,靖宇县再换县委书记陈益民,陈给当时时任三道湖镇党委书记陈忠亮说“让三道湖镇和他的朋友苏红民签此煤矿租赁协议”。三道湖镇书记陈忠亮说“如果我再和苏红民签协议,就已经是第三份协议了,现在柏志成一直在讨说法,要告政府,你和苏红民说一声往政府交点钱,把老柏的钱给他,以后少些麻烦。”陈益民不同意。就这样,在陈益民的强压之下,2009年,三道湖政府就此矿又签了第三个协议,将另两个没有手续的矿与柏志成这个有租赁协议的矿整合到一起,给了苏红民,更名为吉林省靖宇县大地煤矿,并签协议到资源枯竭为止。
在没有履行合法租赁合同、没有履行正规合法的向社会招拍,挂牌程序的情况下,在2012年下半年严重违规违法把手续办了下来。
就这样,柏志成协议还在,费用已交,而煤矿却被官员强权强抢霸占。
从此,柏志成在县、市、省、北京各有关部门跑了7年,通过一切途径却是求告无门。堂堂的靖宇县政府,竟然如此公然将煤矿签了三份合同?如此冒然欺骗一个合法的经商人?靖宇县县委主要领导和苏红民(女)是密友还是合作人?为何竟能无视当事人和政府的签约和投入,公然抢占煤矿?这样胆大妄为敢为党的政府形象抹黑??官员强抢明夺 ,何以面对平民百姓?
两会以后柏志成到县、市法院起诉,跑了三个多月仍然立不了案。!
柏志诚电话:15981231365 1689073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