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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强烈抗议中共当局疯狂滥捕维权人士

2020年01月06日 综合新闻 ⁄ 共 362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据民生观察报道,12月26日当天,维权人士、新公民运动参与者在北京的丁家喜、在山东烟台的张忠顺、在福建厦门与樟州的戴振亚、李英俊纷纷被山东警方前往抓捕并抄家,家属没有收到相关法律手续,但听警方转述消息称,涉嫌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由公安部成立“12·13”专案组指派山东警方办案。民生观察对中共当局肆意滥捕维权人士,疯狂镇压公民运动的违法侵权罪恶行径表示强烈抗议与严正谴责!

据丁家喜妻子透露,2019年12月26日晚上九点左右,正在朋友家中做客的丁家喜被闯入的山东警察控制,警方随即进行查抄,扣押丁家喜个人电脑及手机等物品。山东警方在抓捕现场并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和证件,亦未提及包括涉嫌罪名等相关详情。

而几乎同一时间,正在福建厦门家中的维权人士戴振亚亦被突然闯入的大批警员控制,山东警方由厦门公安局派员带路抓捕戴振亚。山东警方同样对戴家进行查抄,当场扣押戴振亚个人电脑和手机等物品,随后戴振亚被戴上手铐带走。来人临走时威胁家属称,不能和任何人联系,也不可以接受(外媒)采访。

戴振亚妻子林燕萍表示,戴振亚被捕后至今,他们都无法得知其下落,26日晚上家中突然断电,戴振亚出门检查时被山东、厦门两地共10余名警察闯入家中。他们将戴振亚带到房间盘问,把电脑、书全部搬出,查找了1个多小时,随后把他带走。但自始至终,警方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续,也拒绝告知会把戴振亚带到何处关押,只说戴振亚案情严重,涉嫌”颠覆国家政权“。厦门公安还提醒戴振亚的妻子,队伍中有来自山东的公安,可能将戴振亚带到山东,并称山东天气寒冷,要戴妻准备多点厚重衣服带去。

另据了解,福建漳州另一维权人士李英俊亦同样被捕,而山东烟台维权人士张忠顺则在之前已经被捕。截至目前为止,“12·13”专案涉及被捕人士总共四位,分别是丁家喜、戴振亚、李英俊以及张忠顺。

从网络及各种公开资料可见:

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1990年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获得工学硕士(飞机制造专业)。1990至1996年在沈阳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任工程师。1996年起转为专职律师,任职于北京市多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参与设立北京市德鸿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业务专长为公司并购重组、投资、破产法律事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曾担任北京律师协会企业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北航创业家协会秘书长,中关村国际孵化软件协会法律委员会主任。

本世纪初,丁家喜在从事律师工作中开始参与公盟活动,与许志永、赵常青等是北京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协调人。自2010年起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他和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征集公民联署已超过8000人。丁家喜联络各地公民,参与联络组织了多个城市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

2013年4月17日,丁家喜被当局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关押在位于大兴区团河路的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在北京南站的部分访民得知丁家喜被捕消息之后打横幅举行抗议。刘卫国、肖国珍等一百多名律师组成丁家喜后援律师团。4月21日,江西新余公民刘萍、魏忠平、李思华等公开声援丁家喜并要求财产公示,不久后被拘捕。5月21日,公安机关将丁家喜罪名改换为“寻衅滋事”提交检察院。11月4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控罪改换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2014年1月新公民诸案件陆续开庭审理。原定于元月24日开庭的丁家喜、李蔚案,因故延至27日与袁冬、张宝成案一同开庭。出庭的多位律师包括丁家喜的律师王兴、李蔚的律师王全章、张宝成的律师陈建刚都表示庭审过程显得极为不公义。此外四位当事人的律师们在质证过程中的发言频频遭到法官打断,引发了律师和当事人们的强烈不满,丁家喜与李蔚、张宝成三人当庭宣布解除律师委托,导致庭审休庭。

2014年4月8日,丁家喜案再次开庭。4月18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判决,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四人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丁家喜被判刑3年6个月、赵常青被判刑2年6个月、李蔚和张宝成各被判刑2年。丁家喜先生最后陈述:这个庭审,诸多违法,案件被强行拆分,证人不到庭,检察院不提供证据原件,因酷刑非法证据排除不被允许。因要求全国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我却成了钦定的罪犯。要求财产公示是犯罪——杀一儆百,扼杀中国兴起的公民运动。但是,财产公示不会因这场审判沉寂,只会更多人开展。我们为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发了十万传单,制作了一百多横幅,两次上街,七千多个签名,向全国人大及法制办要求立法财产公示,但是没有得到回应。有官员财产公示概念的人不到一百万人,13亿人的千分之一都不到。我的行动微不足道,我也不后悔,这是良心告知我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有态度、有声音的中国公民。我要做一只蝴蝶。蝴蝶不停搧动翅膀,一定会引发社会变革的飓风。将来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公民享有言论、集会、结社自由的社会。正义属于我们!自由万岁!

2014年7月18日,丁家喜、李蔚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丁家喜的代理律师是唐天昊、程海,李蔚的代理律师是王全章、郭海跃。2014年7月18日上午,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如临大敌,通往法院的路早已被多位警员把守,前去围观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被阻在几百米以外无法靠近法院。因一审开庭审理法庭程序违法,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草判决。二审程海律师向法庭提交新的证据。但法庭只是书面审理不开庭。唐天昊律师把辩护词递交法庭继续围绕丁家喜有罪还是无罪这一焦点问题辩论。但二审没有开庭、没有质证,一切由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随意判决。尽管四位律师竭尽全力做无罪辩护,法庭却宣布维持原判。2016年10月16日,丁家喜刑满出狱,但被送回湖北老家控制,阻止他与外界联系,后行动一直受到严密监控。

张忠顺,1967年出生于山东省蓬莱市。200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香港大学IMBA。2001年就教于烟台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次年被聘为讲师。2007年8月因在课堂上讲授《公共伦理学》时引用1989年六四事件视频,被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区分局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拘留并逮捕。家中被查抄,电脑等被没收。2008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同年8月被投入山东省监狱服刑。2010年2月出狱,3月被烟台大学开除公职。现居烟台。

戴振亚、李英俊居住于福建厦门与樟州,是近来积极关注参与公民维权的人士,曾响应新公民运动发起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上街拉横幅呼吁,及通过网络声援被捕的人权捍卫者,要求中共当局无罪释放人权律师。

从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几位先生近年来在媒体上的各种言论表达与公开参与的社会活动来看,他们都是致力于争取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推进中国人权改善与法治进步,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促进中国防范与惩治腐败,力倡“自由,公义,爱”的新公民精神,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力争做一个享有现代尊严、权利、自由的公民,因此是现代文明公民的典范。

中共当局对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等等现代模范公民的疯狂抓捕,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严重违反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各国负有首要责任和义务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和国际各级促进、争取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为了促进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国家一级和国际一级:(a)和平聚会或集会;(b)成立、加入和参加非政府组织、社团或团体”、“1.人人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在不歧视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机会,参加治理国事,管理公共事务。2.这特别包括有权单独地和与他人一起向政府机构、机关和负责公共事务的组织提出批评和建议,以便改进其运作,提请人们注意其工作中可能阻挠或妨碍促进、保护和实现人权和基本自由的任何方面”;也违反中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也公然与中共当局一再标榜的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社会相违背。

因此,民生观察严正要求中共当局立刻无条件释放丁家喜、张忠顺、戴振亚、李英俊及全国所有为捍卫人权、推进法治而被拘押判刑的维权人士,停止镇压一切公民维权运动,切实落实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承诺。

民生观察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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