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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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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暴政下,各种名目的关停并转是对职工权益的最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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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关闭、停办、合并、转产” 的简称,是对某些落后企业所采取的行政性淘汰措施。中共执政下,曾三次比较集中地对企业进行关停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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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在60年代初。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针对“大跃进” 中盲目发展起来的一批企业和工业战线存在的生产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比例不协调以及经济效益差等问题,对企业进行关停并转。由于当时农业萎缩,燃料、原材料和动力供应严重困难,工作重点是“关、停”。具体原则是: (1) 经济合理。对消耗大、成本高、质量差、长期亏损,在短期内又不能改变的企业,一律关闭停办; 对暂时原材料供应不上,生产任务不足的企业,适当合并或缩小规模。(2) 加强 “短线”。对矿山等短线产品企业,原则上予以保留,重点裁并中小企业。从1961~1962年10月,全国县以上工业企业减少4.4万个,职工减少966万人,多数地区的工业企业数量和职工人数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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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过程中进行的。表面上是针对工业内部比例不当和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问题,工作重点是“并、转”。1982年11月,国家规定首先对以下三类企业实行关停并转: (1) 长期亏损的企业。(2) 产品大量积压的企业。(3) 与先进企业争能源、争原材料、争运输能力、争市场的落后企业。在国家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秩序进行的企业关停并转,实现工业结构和企业结构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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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中共为甩包袱,将20多万家中小企业关闭和出让,导致大约两千万工人失业,波及家庭和公民上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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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中国劳工集体维权行动观察员 张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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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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