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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人大代表周建秋飙车弄死亲哥哥一家竟然无罪释放

2019年12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7319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宋曦转自博迅网

人大代表刑事豁免权,权大于法,典型例子是湖南长沙县的一个小小县级人大代表周建秋在高速上飙车,时速达209公里,把自己亲哥一家弄死了,事故金额三百万元。竟然县人大不罢免也不同意始发地警方的刑事措施,涉案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只好宣布周建秋无罪。你把自己亲哥一家弄死也就算了,209公里的时速在高速上飙车,不是典型的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道贺高速公路永州段“5.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5月23日17时10分许,道贺高速公路永州段30km+180m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根据《湖南省安全事故调查审查批复规定》(湘政发[2008]18号)和《湖南省高速公路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湘公交管[2016]68号)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道贺高速公路永州段“5.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8年5月23日17时10分许,湖南省长沙县驾驶人周建秋驾驶津PW8790(临时号牌)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道贺高速公路30km+180m路段处时,因超速行驶,遇路面障碍物(刹车制动鼓残片)操作不当,致使津PW8790号车先与障碍物碰撞后失控再与道路右侧岩石护坡碰撞并翻滚,仰翻于应急车道上。造成3名乘车人死亡,2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车辆驾驶人情况
    周建秋,男,48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驾驶证准驾车型:C1D;发证机关:长沙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初次领证日期:1994年3月24日;有效期止:2026年3月24日。周建秋系湖南省长沙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系津PW8790(临时号牌)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
    (三)其他当事人情况
    1.周星(周建秋之子),男,22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系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在此事故中受伤。
    2.周建双(周建秋哥哥),男,51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办事处,系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3.杨进明(周建秋嫂子),女,51岁,家住湖南省长沙县星沙镇,系周建双的妻子,系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4.叶阳春,女,27岁,家住湖南省平江县向家镇,系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四)事故车辆情况
    津PW8790(临时号牌,发牌机关: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小型普通客车,品牌型号:宾利牌,车辆识别代号:SJAAF14V8JC016978,发动机号码:DDBB006824,购买日期:2018年5月15日,登记所有人:周建秋,该车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交强险保险保单号:ATIJ190CTP18B014105E,商业险保险单号:ACHS03KY1418B002001W,使用性质:家庭自用车(非营运),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载:5人。
    (五)事故地点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在道贺高速公路(S81)永州段30km+180m(由南往北)路段,双向四车道,丘陵地带,南北走向,分别设有左路肩、快速车道、行车道、应急车道,道路一侧全宽11.58m,左路肩宽0.80m,快速车道宽3.70m,慢速车道宽3.70m,应急车道2.80m,长下坡,坡度2.44%,沥青路面,路面干燥。
    2.现场地面痕迹物证情况。事发时路面干燥,现场地面有明显事故车辆轮胎痕迹。距事故车辆306.3m的中央隔离带内,发现一块长40cm,高23cm,弧形,锈蚀老化严重,内侧布满裂纹的刹车制动鼓残片。
    3.事故路段交通标志情况。道贺高速公路36km+650m(南往北)有“大车限速80km/h、小车限速100km/h”的标志标牌;道贺高速公路30km(南往北)有“下坡余长3km、谨慎驾驶”的标志标牌;道贺高速公路29km+45m(南往北)解除限速“80km/h”标志标牌。
    (六)现场图及现场照片
    (七)事故天气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气象局出具证明:2018年5月23日17时沱江站无降水,气温26.2℃,相对湿度64,风向向北。
    (八)相关检验鉴定情况
    1.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建秋进行呼吸酒精检测结果:0mg/100ml,经检测排除酒驾。
    2.津PW8790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建秋毒品检测结果:阴性,经检测排除毒驾。
    3.湘鉴司鉴中心[2018]交鉴字第58号鉴定意见:在事故发生时,津PW8790号宾利牌小型普通客车沿事故路段由南往北行驶,左侧轮胎与事故现场制动鼓残片发生接触后往右前运行,车头左前角与岩石护坡发生碰撞后由于惯性作用顺时针方向旋转,当尾部旋转至护坡时,由于护坡地势较高,车头部分由于左前轮脱落下沉,致使车辆仰翻并向北方翻滚,翻滚过程中天窗玻璃脱落并将后座3人甩出。
    4.湘鉴司鉴中心[2018]交鉴字第59号鉴定意见:津PW8790号宾利牌小型普通客车事故时行驶速度200km/h-209.6km/h。
    5.湘鉴司鉴中心[2018]交鉴字第60号鉴定意见:事故发生时,津PW8790号宾利牌小型普通客车制动系统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6.湖南省鉴真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湘鉴司鉴中心[2018]交鉴字第58补1号:对湘迪安司鉴中心[2018]微鉴字3号鉴定意见和湘鉴司鉴中心[2018]交鉴字第58号鉴定意见的关联性进行补正说明,认为津PW8790号宾利牌小型普通客车左侧轮胎与事故现场制动鼓残片有接触可以成立。
    (九)刹车鼓残片调查情况。通过对事发时段所有视频监控及通过该路段所有车辆行车记录仪视频资料比对,排查刹车鼓残片掉落时间。调取湘DB090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记录仪视频,该车于5月23日17时6分行经事故路段时,刹车鼓残片已掉落在路面,位于左侧行车道和右侧行车道分界线上。该刹车鼓残片不影响车辆在车道内的正常通行。
    调取湘LA8459号中型载客货车行驶记录仪视频,该车于5月23日15时46分行经事故路段时,未见有刹车鼓残片障碍物。因此,确定刹车鼓残片掉落时间为5月23日15时46分至17时6分之间。通过排查在上述时间段行经事故地点的车辆,确定鲁Q4351W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内的19台大型汽车为重点嫌疑车辆,并对这19台重点车辆逐一见车检查刹车鼓更换情况。事故调查组分别前往广东、广西、河南、河北、江西、山东、湖北等8省17县(区),共调查车辆19台,走访汽修厂1家,通过走访调查的19台大型汽车已经全部排除嫌疑。
    序号调查车牌调查车型检查车辆地点调查结论检查时间1鲁Q4351W
    (鲁QAS7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贺高速道州收费站挂车刹车鼓于2018年5月上旬在山东临沂市义塘镇天顺停车场进行更换2018.6.8山东临沂市天顺停车场此车更换过刹车毂且为王冠德亲自动手更换,更换报废后的刹车毂为完整无缺的。2018.6.13-142豫J75787重型仓栅式货车包茂高速新地服务区车辆四个刹车鼓一致,无最近更换痕迹2018.6.93赣K27368重型仓栅式货车广东省雷州市调风镇检查车辆刹车鼓,刹车鼓型号一致均系原厂生产,无更换痕迹2018.6.104赣CX8983重型仓栅式货车广东省徐闻县该车于2017年6月购买,刹车鼓均系原厂生产,无更换痕迹2018.6.105鲁RK2097
    (豫A6538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广东省阳西县检查挂车刹车鼓情况,未发现嫌疑2018.6.116鲁M3E932重型仓栅式货车道贺高速道州服务区刹车鼓型号均一致,无异常情况2018.6.127皖A35142重型普通货车厦蓉高速嘉禾出口附近修车厂该车为双轴车,前后均未单桥,车辆制动毂一致,无最近更换痕迹,且制动毂尺寸明显偏小2018.6.98豫RK1567重型箱式货车江西省赣州市检查车辆制动毂,制动毂型号一致均系原厂生产,无更换痕迹2018.6.109鲁Q86391重型仓栅式货车道贺高速道州收费站制动毂均系原厂生产,无更换痕迹2018.6.1110粤X36351(粤X28432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广东省佛山市威捷极光汽车灯具有限公司检查牵引车与挂车制动毂情况,未发现嫌疑2018.6.1111豫L11578(粤L825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停车场该车为冷藏货柜车,检查牵引车及挂车制动毂情况,未发现嫌疑。2018.6.1212辽HE3039(辽HS03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286省道华诚荔枝香蕉收购点该车为货柜车主要拉水果,检查牵引车及挂车制动毂情况,未发现嫌疑2018.6.1213豫K26997重型仓栅式货车河南省禹州市火龙镇火山赵村好运轮胎修理店该车系2017年7月购买,车辆后面四个刹车鼓系同一型号原厂生产,前面两个刹车鼓尺寸较后轮偏小,且都为原厂生产产品,无更换痕迹2018.6.1014豫BLK325重型仓栅式货车兰考县城关乡陈斗寨村该车系2015年3月购买,刹车鼓均系原厂生产且有出厂编号,刹车鼓外观尺寸和现场刹车鼓残片外观尺寸均不相同,无更换痕迹2018.6.1115鲁N46255重型仓栅式货车山东潍坊寿光市农产品物流园保国汽修店该车系2016年3月购买,刹车鼓均系原厂生产且有出厂编号,刹车鼓外观尺寸和现场刹车鼓残片外观尺寸均不相同,无更换痕迹。2018.6.1116鲁NC3421重型仓栅式货车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喜达通修理厂该车系2017年10月购买,刹车鼓均系原厂生产且有出厂编号,刹车鼓外观尺寸和现场刹车鼓残片外观尺寸均不相同。2018.6.1217冀A057AK重型仓栅式货车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城西村三合停车场该车系2017年8月购买,刹车鼓均系原厂生产且有出厂编号,刹车鼓外观尺寸和现场刹车鼓残片外观尺寸均不相同。2018.6.1318鄂FLW918(鄂FY378挂)重型半挂车湖北枣阳市半挂牵引车驱动轮制动毂无最近更换痕迹,新旧程度一致2018.6.1119豫RR5321重型箱式货车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制动毂型号一致均系江淮原厂生产,新旧程度一致无更换痕迹。2018.6.12
    (十)相关部门勤务落实及履职情况
    1.交通安全管理调查。事故发生路段为高警局永州支队江华大队辖区,按照2018年1月29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勤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之规定,江华大队应按照“日间和夜间巡逻均应至少有一趟次覆盖大队辖区全路段,其他巡逻时间可以灵活开展机动巡逻或在收费站、服务区定点执勤”之要求开展勤务工作。经调查,2018年5月23日14时37分周正军、肖衡生、夏大林、周华斌驾驶湘09668警车、14时44分李中华、盘宏宇驾驶湘09729警车从道州收费站上高速往南巡逻至永济亭收费站开展统一行动,17时1分周正军、肖衡生、夏大林、周华斌驾驶湘09668警车从永济亭收费站驶出并调头巡逻,17时19分巡逻至事故发生地点发现交通事故并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前24小时,江华大队共组织3趟次双向全程巡逻勤务,并开具现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3起。
    2.道路路政管理调查。事故发生路段路政管理单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永州管理处回龙圩路政中队,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制度》以及永州管理处路政巡查相关规定,回龙圩路政中队应按照“上午、下午、晚上各全程巡查一次,恶劣天气应适当增加巡查趟次”之要求开展勤务工作。经调查,2018年5月23日14时30分,路政队员刘德、袁胜驾驶湘ABL310路政巡逻车从路政中队出发往北巡查,14时50分从江永收费站下高速,对江永连接线进行巡查并调头上高速继续往北巡查,15时20分巡逻至道州南收费站调头往南巡查,15时50分巡逻至回龙圩收费站,16时10分许从回龙圩收费站上高速往北对桥涵隐患进行排查。事故发生前路政中队分别在上午、下午开展了一次全程巡查。
    3.道路养护施工调查。事故发生路段养护管理单位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永州管理处道贺高速公路养护应急队。按照2014年12月31日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下发的《湖南省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精细化操作指南》之要求,养护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日常清扫应当以机械为主,全程清扫不少于1次/天,人工辅助清扫的作业频率应保持每日全程不少于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大清扫频率”要求开展工作。经调查,事故发生路段责任人为蒋开雄,养护工作时间为6时2分至11时20分,14时10分至17时7分,15时30分许,蒋开雄清扫至事故发生路段。养护巡逻车皖AS876D在事故发生前全程巡逻1.5趟次,分别为7时20分至11时30分(全程)、16时30分至17时20分(单程)。
    经调查,上述三个部门均已按照上级规定落实勤务。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
    (一)应急处置情况
    2018年5月23日17时18分,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永州支队江华大队值班室接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称:在道贺高速公路30公里南往北方向有车子发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请求处警。在接支队指挥中心转警的同时,17时19分,大队民警周正军、肖衡生、夏大林、周华斌四人在巡逻途中发现此事故,值班领导周正军立即在现场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联动单位立即赶赴现场救援,支队值班领导王斌、大队其他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置。18时30分许,回龙圩路政中队、施救站、养护队、江华县人民医院、江华县殡仪馆等部门人员陆续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工作。19时40分许,两名受伤人员全部转移至江华县人民医院救治,死者遗体经照相、摄像、清理遗物后送殡仪馆存放。20时5分许,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
    (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永州支队、江华大队立即启动较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稳妥开展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5月25日,死者家属已经签订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并达成刑事谅解。由周建秋赔偿周建双夫妇家属200万元,并承担周建双未成年子女周萱怡抚养监护义务,赔偿叶阳春家属100万元。钱款均已转到死者家属账号。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津PW8790(临时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周建秋驾驶机动车严重超速行驶,且操作不当,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上述两项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根本原因。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道贺高速公路永州段“5.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及建议
    (一)给予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周建秋,系津PW8790(临时号牌)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2018年5月28日,周建秋被江华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因周建秋系长沙县人大代表,5月26日,永州支队江华大队向长沙县人大常委会送交《关于提请许可对长沙县人大代表周建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5月26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复函“县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议定:建议对周建秋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江华县公安局按照长沙县人大常委会的复函,未对周建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13日,将该案移送至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8月30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周建秋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给予行政处罚情况
    周建秋,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60%以上的违法行为,对其给予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五、工作建议
    (一)针对辖区事故路段,建议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评估。对道贺高速公路南往北方向29km+70m至36km+650m长下坡路段,建议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邀请专家,进行一次交通安全评估,提出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
    (二)加强路面管控。结合正在开展的安保维稳“百日会战”,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六个一律”断然措施,坚持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经常性开展移动测速,强化对长下坡路段的管控。针对无牌小车超速的违法行为,要依托治超站、服务区执勤点,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查处超速违法行为。(三)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意识。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多方面、多方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结合各类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对日常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曝光,开展不同内容、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道贺高速公路
    永州段“5.2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
    2018年10月8日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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