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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权贵敲诈观察:隆回一村主任敲诈勒索、欺压百姓、强迫交易…被判刑八年六个月,罚款六万五千元

2019年10月18日 综合新闻 ⁄ 共 47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汤祥威转自:东方资讯网

10月15日上午10时,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陈丹凤容留他人吸毒、强迫交易、寻衅滋事、职务侵占、敲诈勒索一案,对被告人陈某凤数罪并罚, 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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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被告人陈某凤与陈某、蔡某波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陈丹凤利用其担任金石桥镇导群村主任的职务便利及在当地长期形成的“恶名”和影响力,擅自将其承建的村部加高一层并卖与他人,侵占村集体财产64 400元;

强迫他人将位于导群村的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交给其指定的人施工;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4次、强拿硬要1次;容留他人吸毒5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万元,在金石桥镇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群众、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2019 10 18

中国权贵敲诈观察员:汤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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