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栋转自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审判员刘元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元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贷,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玩乐追求低级趣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刘元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刘元成主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元成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