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姣丽转自海外网
中纪委曝光的湖南警界高官领刑:他曾在震惊全国的大案中救人质
黑老大”文烈宏的两个“保护伞”同一天双双领刑!
6月19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因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17年。中央纪委曾披露,单大勇曾向文烈宏通风报信,为文烈宏涉黑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收受巨额财物。
同一天,文烈宏的另一个“保护伞”周符波(湖南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获刑19年。
被查时已经从警39年
先来看单大勇。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单大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职务之便,在案件办理、户籍变更迁移、工程业务承接等事项上为文烈宏、李某某、杨某某等人或所在单位谋取利益,单独收受或伙同其妻子李华、亲属谢雷涛(均另案处理)收受上述人员或单位所送人民币2655万余元、港币20万元、美金2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686万余元。
单大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以文烈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利用职权以违规签批同意撤案、通风报信等方式包庇、纵容文烈宏及其犯罪组织。
公开资料显示,单大勇从基层民警做起,长期在长沙警界任职,被查时已经从警39年。
1978年12月起,单大勇先后任长沙市坡子街派出所民警,坡子街派出所所长,长沙市西区刑侦队队长,西区(岳麓)分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等职。
2001年起,单大勇先后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县)。2015年7月,单大勇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长沙晚报曾刊发的《单大勇从警38年 10余项创新举措记入长沙公安史册》文章中介绍,位于长沙火车站附近的某超市在2006年曾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劫持人质案,犯罪嫌疑人携带两枚军用手榴弹来到超市盗窃,被保安发现后,他拿出手榴弹,拉出引线,将两名保安劫持,单大勇曾与嫌疑人谈判对话长达6个小时并最终解救人质。
1985年,年仅27岁的单大勇被任命为坡子街派出所所长,创下了当时的两项纪录:长沙最年轻的和唯一30岁以下派出所所长。
出面协调黑老大和举报人关系
单大勇并非首个受审的文烈宏“保护伞”。
据中央纪委披露,2014年12月,长沙市公安局以涉嫌逃税罪、非法经营罪对涉黑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文烈宏等人立案侦查。为此,文烈宏多次找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周符波请求关照(周因经常在文烈宏开设的赌场赌博而相识)。
2015年上半年,周符波违规指示长沙市公安局暂缓侦查,并出面协调文烈宏与举报人的关系。后长沙市公安局作出撤案决定。
周符波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19年。
周符波,1964年7月出生,曾任邵阳县委书记,邵阳市常务副市长,湖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等,2017年1月任湖南省综治办主任,2017年3月落马。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周符波利用担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和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项目规划、土地审批、人事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509万余元、港币25万元;周符波有价值人民币372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14年底至2016年初,周符波利用担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的职务之便,包庇、纵容文烈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公安机关侦查的相关案件被撤销或未予立案查处。
黑老大上诉被驳回
也是今天(19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文烈宏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一审宣判是在2019年1月15日。
法院审理查明,该犯罪组织通过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抽头渔利、使用欺诈手段赌博等方式,攫取巨额利益,至案发,该犯罪组织被扣押、查封的现金及财物折款高达12亿余元。
“该犯罪组织通过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致使多家民营企业停业倒闭,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一名银行负责人自杀身亡”。
最终,文烈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脱逃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等15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资料 | 湖南日报 新华社 中央纪委官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