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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劳观察:出国淘金梦变成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9年06月17日 综合新闻 ⁄ 共 217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丁志辉转自博讯网
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出国打工赚取外汇都是件好事。但大量无资质企业和非法中介机构、个人,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外派劳务,却引发了很多问题,劳务人员出境后非法务工或无工可务的现象日益突出。有的虚构项目,发布虚假或不实的出国劳务信息,滥登虚假广告,有的以旅游、留学、商务等名义将劳务人员骗往境外务工并从中牟利,诈骗巨额钱财,有的甚至从事非法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

  没错,节目中报道的山东是我们国家外派劳务最多的一个省,有近10万人常年在国外打工。今年截至六月底,山东省就发生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达到38起,涉及分布在19个国家和地区的1700多名劳务人员,也成为全国发生劳务纠纷事件最多的省份之一。

  非法外派活动屡禁不止,是造成外派劳务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在这些非法出国劳务案件当中,最直接的受害者是那些希望出国挣钱的打工者。再来看看一位江苏农民的遭遇。

  56岁的杨小林是江苏省海安县二里村的一位农民。算起来老杨从国外回来已有一年时间,但提起当初前往美国关岛打工的事情,老杨至今仍心有余悸。

  杨小林:“我们不想在那边打黑工,被(美国)劳工部抓去了也不好。”

  老杨所在的海安县是江苏省的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5%,但人均耕地面积却只有0.87亩。地少人多的状况让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离开海安,外出寻找打工挣钱的机会。2007年,老杨在县城的一家中介公司看到了一则前往美国关岛做建筑工的招工广告。

  杨小林:“他招工广告上写的是去美国关岛的工作签证,工资一个小时是 11.5美金。”

  招工广告中诱人的工资回报,让原本就有多年瓦工手艺的老杨动了心。然而,中介公司告诉老杨,要想获得这个去美国关岛挣钱的机会,他得先交上一笔巨额的费用。

  杨小林:“在家是交7万,到美国那边还要扣8万人民币。”

  这么大笔费用着实让老杨吓了一跳,但中介公司告诉老杨,按照每小时11.5美元的工资标准,如果在国外干满两年,除去缴纳的这笔费用,他至少还能挣上20万元。反复琢磨之后,老杨最终决定,要去美国打工。

  杨小林:“借的亲戚朋友的钱,也有的是借的高利贷,贷款,家里贷款,到银行贷款,到私人借高利贷出去的。”

  在向中介公司缴纳了东拼西凑借来的第一笔费用6万元后,老杨与其他50多名海安县的老乡一起踏上了前往美国关岛的海外打工之路。然而,到了关岛之后老杨很快就发现,自己可能受骗了。

  杨小林:“把我们安排到小老板那里去,去打工,老板收(每天)130美元,他给我们是给的(每天)22美元。”

  记者:“你当初跟他们签的有这个文字合同吗?”

  杨小林:“有,就是英文合同。”

  记者:“英文的合同?”

  杨小林:“我们也不认识,看不懂。”

  老杨告诉记者,在关岛打工的日子里,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延长到了12个小时,而工资标准却被打了折扣。按照合同规定,老杨应交给中介公司的第二笔费用还有8万元,要从他在关岛打工的前十个月工资中分月扣除,实际发到他手里的工资每月只有600美元,远远低于之前在国内得到的承诺。而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几个月之后,这600美元的月工资也没了着落。

  杨小林:“到2008年9月份,他贴了一个告示,就是他现在签证延期手续办不下来,你可以继续干,在那干,打黑工,也就是没正当的手续,签证手续,等于在那呆着就是黑工。”

  由于签证到期,不想留在美国继续打黑工的老杨,只能选择提前回国。辛辛苦苦干了十个月,他只拿到了4万元工资,而为了出国打工,他总共花费了14万元。回国后的老杨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负责招工的海安县中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不具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而委托中民公司招工的,是一个名叫“澳米材料中心佛山办事处”的机构。

  江苏省海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沈子模:“那么我们就到佛山去,去以后到工商部门调澳米材料中心佛山办事处的资料,工商资料,发现根本这个单位就没登记,就没有工商注册登记,同时就说明,一个没有工商登记就没有,他同时也没有对外劳务经营的资质。”

  在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之后,2009年6月,江苏海安警方将潜逃至广东佛山的“澳米材料中心佛山办事处”负责人王辉抓获。王辉交代,自己通过虚构的“澳米材料中心佛山办事处”在海安招收了94名工人,共收取出国劳务费用360多万元。这些费用除被用于办证、体检、购买机票等开支以外,大部分都汇往了美国的劳务中介公司。

  犯罪嫌疑人王辉:“就是因为钱紧张嘛现在。”

  记者:“那现在怎么办呢?你有这个钱还吗?”

  犯罪嫌疑人王辉:“我没有,因为钱都在国外了,所以我也要等他们筹到钱,再把钱给他们,他们国外也在筹钱。”

  老杨告诉记者,目前部分回国人员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追讨巨额的劳务中介费用,但最终能否如愿依然是个未知数。

  商务部合作司权益保护处处长苏予:“(正规)企业在获得经营资格之后,他要交纳10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放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指定账户内,那么一旦发生境外劳务纠纷或者劳务人员权益受损的情况可以经过商务部、财务部的批准,可以动用这些备用金先去处置,这些没有资格的企业他很难受到监管,他也没有这种像有资质企业这样的备用金,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是把他收取劳务人员的钱财都挥霍光了,所以劳务人员的权益很难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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