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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6月11日,本网获悉:2019年5月25日上午,江苏省常州市一级残疾人张建平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邮寄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称张建平诉国务院拒不依申请公开涉及残疾人利益的“两项补贴”一案,所诉事项不属于该院管辖范围,告知不予受理。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当事人的起诉涉及管辖权问题,收到行政起诉状的法院应当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告知当事人受诉法院,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只告知了张建平其不具有管辖权,却未告知本案应当受诉的法院。对此,张建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于2019年6月9日,向上一级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了诉国务院拒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案的行政起诉材料。
作为一级残疾人士,张建平诉国务院一案源于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李克强提及的惠及残疾人的“两项补贴”问题。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称“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七、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
张建平作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一级残疾人,从未听说过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所提及的惠及残疾人的“两项补贴”,且李克强总理的“两项补贴”内容语焉不详,故于2019年3月8日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该“两项补贴”全称的信息,及符合惠及条件的信息。
能够让总理在全国“两会”上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国务院显然应该在工作中已经制作或获取了针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的信息。
2019年3月9日,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签收了张建平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一直以不作为态度对待。见国务院的部门都如此行政不作为,张建平于2019年5月8日就国务院不作为行为,诉至具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中级法院于次日签收了张建平邮寄的起诉材料。张建平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告知书,存在以下错误:
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当7日内作出立案决定,或不予立案的裁定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告知书首先在形式上违法,而且也违反了期限的规定。
二、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属于其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不是告知不予受理。
三、国务院属于最高行政机关,并没有法律规定其有不作为的被诉豁免权,如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所诉事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应当告知哪一级人民法院对所诉事项具有管辖权,而不是告知不予受理。
在张建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起诉材料时,附了一份致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函,希望该院能够独立司法,不受任何组织或部门的干预,依法作出立案决定,如果该院跟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样认为没有管辖权,请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予以释明。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张建平提起的诉国务院拒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一案予以立案,或就其不能受理予以裁定并释明吗?本网将予以持续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