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拆解黑龙江卖官链( 9 )

2019年05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67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财经》杂志

  当然,马德的情况也是一样:在向韩桂芝支付了80万元买官投资后,逐年回收了600多万元(一说2000多万元)投资回报,利润率超过600%.
 

在卖官市场向下游的拓展过程中,有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向上级买官次数少而一次性支出较大;而向下级卖官次数明显增多但单笔交易额较小——李刚受贿119 次,平均每次受贿金额1.77万元,大量受贿金额仅在数千元左右。 在李刚治下,几乎县内所有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都加入了行贿行列,吏治之糜烂不问可知。

   通过向下大量卖官(或其他腐败)敛财,买官者才能保证向上“进贡”并维持官位,上级卖官者也才能向其上级购买“保护伞”。 于是,上下游市场通过卖官者实现了“沟通”:

  ——“均衡定价”。 卖官的价码高低与买官的预期现金流高度相关。

 首先,卖官者显然可以认定,买官者既然愿意投资,则必然要求回报,因而不会是一个如水清官,要价可以根据官位“缺分”的肥瘠实现差别定价,肥缺的价码自然更高 。

   其次,买官者一定同样可以预期到自身的现金流,因而均衡定价很容易实现。 比如,李刚与其妻商量向马德买官时曾说“送少了不起作用”,最后商定行贿30万元人民币,这就是均衡价格的形成过程。
 

  第三,买卖双方必须对官位买卖的风险贴水有明确而一致的认识。 我们可以发现一个事实:买官者必然向下卖官以获取投资回报,而卖官者必然向上买官以消除买卖风险。 因此,卖官者所定价格中必然包含了一定的风险贴水。 如马德所得的李刚购官款30多万元显然非一人独得,毕竟还需要进一步向上“打点”,以确保自身官位以及其荫蔽下的众多买官者的既得与将得利益。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