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转自《财经》杂志
从“委托代理”的后果看,卖官者和买官者治下的非盈利性公共资源(权力),直接并全部演化为可供少数人牟利的私人资源;从公共品提供看,公众在 纳税的同时,并无法指望官员提供任何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安全保障等公共服务;从发展经济学角度看,由于欠发达地区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官员往往是为数不多可获得超额利润的投资 机会,而买官投资的回报必然来自于滥用本已十分有限的公共经济资源。
于是,发展经济学“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一国之所以穷仅仅因为它穷”,可以进一步阐发为“一个贫穷地区之所以变得更穷,因为贫穷所导致的官位交易腐败”。
微观分析:
韩、马、李三层次卖官黑幕
卖官市场的上游延伸,形成卖官保护伞;卖官市场的下游拓展,形成可持续的卖官现金流
“卖官行为”之所以存在并且体系化、程序化,必然存在着内在的微观基础,对官位的市场需求、供给和市场扩展,都有其相应的内在逻辑。
首先,供求(特别是供给)的存在才能使买官行为成为“有效需求”,官位买卖才得以发生;当这一市场扩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官位才能真正成为市场标的,按照连续交易的形式找到 各自的均衡价格;否则,卖官将仅仅停留在潜在需求的层面,或者仅仅是偶然发生的个例——如裙带关系、任人惟亲、提拔后表示好处等等,而非事前明码标价的 非标准化交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