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我们是西安市“东大温泉一号”全体购房户。“东大温泉一号”建在西安市长安区东大街道办事处附近,开发商是陕西名耘置业有限公司,有两栋26层楼房。我们是从2017年10月起预购“东大温泉一号”商品住宅房的,预购房户共有416户,预交购房款总共达4千多万元。名耘置业有限公司到2018年12月给我们交房,没想到2018年12月13日,这两栋楼被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查封,并下达了《拆除告知书》。
查封“东大温泉一号”是在东大街道办改变了隶属单位发生的。东大街道办原属西安市长安区,从2018年9月1日改属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说这两栋楼属于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因为是违法建筑,对购房户不给退款,无任何赔偿。我们购房户不明白高新管委会为什么要拆除“东大温泉一号”?购房户绝大多数都是小商贩农民工等低收入弱势群体,筹钱买房犹如抽筋剥皮,拆除“东大温泉一号”不给我们退款、赔偿,我们怎能承受这样的灾难?
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引起了我们购房户一致的愤慨和恐慌。“东大温泉一号”就建在距离东大街道办事处一百米远的地方,大部分买房人就是看到这个楼盘在政府眼皮底下并且住宅楼已封顶,才放心买房的。从2013年开工,2017年售房,到2018年给我们交房,前后长达五年的时间,一直在东大街道办眼前进行,一直没有受到长安区有关单位的查封,怎么改属高新区管委会,就违法了,遭到查封了呢?
后来我们得知,名耘公司在建造“东大温泉一号”之初,获得的审批手续不全,长安区有关单位对名耘公司罚了款,此后工程继续进行。既然罚了款,工程继续进行并完工交付,这意味着事实上默认工程合法,如果不合法,工程初期就应该查封。为什么东大街道办行政归属发生变化,我们领到房后才查封?这不是在敲诈我们的购房款吗?不管怎么说,查封我们购买的住宅房是没道理的。“东大温泉一号”若是违法建造,政府若是没有尽到审批监管的责任,应该由开发商和政府负相关责任;我们得知建了楼、售楼,我们购买了楼房,有什么过错?凭什么要拆除我们购买的楼房,不给我们任何赔偿?
我们到长安区政府诉告,长安区政府表示要争取我们购房户的利益,但没有具体效果。我们到高新区管委会上访,信访办人员答复得很坚决:“违法建筑必须依法依规拆除,拆除违法建筑无任何赔偿。”我们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上访,市信访接待中心叫我们到高新管委会处理。高新管委会纪工委书记王宽让说:“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位推动,从严落实!”“要将违建整治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我们不明白,整治违建就整治到我们购房户头上来了吗?我们依法维权,与黑恶势力有什么关系?
2019年4月3日上午,我们二百多购房户到中共陕西省委上访,要求省委领导查明事实,保护我们购买住房的所有权。政府如果定性“东大温泉一号”楼盘违法,一定要拆除,那就由政府和开发商共同退还我们的购房款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因为“东大温泉一号”能够建成、出售,政府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西安市“东大温泉一号”全体购房户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