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秀芬转自博讯网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4月22日 来稿)
惊闻青海格尔木检察院当局已经于2013年3月向当地法院以“煽动颠覆”罪名起诉刘本琦,对此,我们无法接受。
一个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在网上说了一句“中国宪法有游行示威自由,18大我们到北京游行去”,就会面临如此严峻的刑罚,这是违反当代世界法律原则的作为,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公然挑战,也是对习近平主席倡导“依宪治国”的极大讽刺。
不仅如此,我们获知,由于无罪可认,刘本琦拒不认罪,为此在狱中受尽折磨,长期戴着刑具,受到残酷虐待,并伴以饥饿折磨,亲友给的钱也不被允许用来购买食物,家人送去的食物、衣物则被看守所拒绝接收。更有甚者,格尔木看守所肆意违法,长期不让律师会见刘本琦,北京律师多次前往格尔木,不是被拒绝会见任何方面,就是干脆在离开北京前就被截下。
直到2013年4月19日,因为检察院已经向法院提出了公诉,格尔木当局才让律师和刘本琦做了会见。
刘本琦坦然告诉律师说,他自己的事情他最清楚,他没有任何罪过,当局的审判绝不会公开进行,他根本不需要律师,并断然拒绝了以委屈自己认错的做法换取早日出狱。
刘本琦当了十七年兵,在部队里作为通讯技术义务兵,他一向性格火爆口无遮拦,经常顶撞熟识的高官,大家知道他的个性,从来不为难他。回到地方后,他的快言快语却成了惹祸的根源。万没想到,这次更因为在2012年7月14日前后的一句话而惹下大官司,为此,7月15日格尔木公安局就开始找他,随后就为十八大维稳于7月18号把他正式抓捕。
据我们所知,刘本琦的全部所谓罪行,就是在往qq群发短讯时说了这么一句话:“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示威自由,18大的时候我们都到北京游行去。”
显然,在当时的维稳模式下,刘本琦被抓捕,虽是违法的,却是必然的,但是,不说什么普世价值、公民权利,在已经毫无理由的关押大半年,并且把他妻子刘英也判了劳教一年的背景下,在时过境迁的今天,当局还有有什么理由继续关押刘本琦并且把他送上法庭?
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游行示威也是中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刘本琦不仅无罪,而且是一个负责任的爱国公民。
刘本琦无罪,当局必须立即无罪释放刘本琦和他的妻子刘英,并且采取适当补救措施。
为此,我们紧急发起敦促格尔木当局无罪释放刘本琦的联名信,联名方式为简单的填写两个项目:1,姓名,2,手机号。
敦促格尔木当局释放刘本琦发起人:秦永敏,肖国珍(女),杨子立,吴海啸(女)以及呼吁展开政治对话的全体签名人。
2013年4月19日
参与联名方式:
1,秦永敏手机:13986183138 15807162153
skype:qinyongmin98
腾讯qq:秦永敏大号1791402619
电邮yongminqin4@gmail.com
2,扬子立手机:13552727537
电邮colyzl@gmail.com
3,吴海啸手机:13697365799
秦永敏等紧急敦促格尔木当局释放刘本琦的联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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