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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 层层腐败手段隐秘 揭中储粮黑龙江窝案四大”生意经”(3)

2019年03月09日 综合新闻 ⁄ 共 43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转自北京青年报

   生意经三
   地方粮库、民营粮库“抱大腿”
   送钱“买”粮食代储资质

   除了贪污,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收粮资质上设门槛,也成为中储粮黑龙江窝案的一个明显的特征。

 缺少粮食收储资质的地方粮库和民营粮库为了生存,最佳选择便是“抱”中储粮的“大腿”,一旦成为中储粮直属库委托的“代储点”,这些地方粮库和民营粮 库就可以衣食无忧。

   为了获得这个“代储资质”,他们选择的手段就是“送钱”,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掌握“选择权”的那些人行贿。

 在黑龙江中国储备粮收储经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的案件中,其收受企业给予的10万元,据这名企业负责人称,2013年3月,他在院里建了容量8万吨左右 的粮仓,为了让这个粮仓成为中储粮的临储点,他给任某送了20万元现金。
 

同江市某米业公司经理,向中储粮建三江直属库申报政策性粮食收购延伸库点过程中,为了能够顺利审批,找到库主任李某,提议送好处费,在延伸库点审批通过后,李 某找该公司经理借了120万元,在归还了50万元后将收据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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