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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权贵敲诈观察:突发事件可以征用个人财产,开始明抢啦

2019年03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106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汤祥威转自
搜狐新闻社区

突发事件可以征用个人财产,开始明抢啦

  文/月下聆风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10月6日报道 我省将立法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起草完毕,其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为应对突发事件,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征用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署名备查,征收组应当有公证人员参加。



  战争年代,突发事件肯定要比现在和平时期多的多吧,毛主席领导的人民解放军都坚持三大纪律作项要注意,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现在和平时期,一个县级政府就能随便征用百姓的合法私人财产,难道胡锦涛主席不久前刚提出的要发扬我国三大纪律作项要注意的革命传统作风作废了吗?



  再说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公民的私人财产受《物权法》保护,县级政府有什么权力可以无偿征用呢?法制国家的法律不为尊,难道唯权是从?一个地方政府出台一个政策办法,就能凌驾在国家《宪法》《特权法》之上?如果是这样,还是什么法制国家?还要制定什么法律?要法律何用?



  在有着《物权法》保护的时候,还经常出现暴力拆迁事件,这要是有了突发事件可以无偿征用百姓的财产作为尚方宝剑,老百姓还有活路吗?财产还有保障吗?政府以什么来认定突发事件呢?又是以什么程序来监督突发事件呢?公民的合法财产权,非是战争时期,地方政府凭什么无偿征用?



  就目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道德和从业素质,坚决反对四川省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名义,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单位和个人财产。这是滥用行政权力,如果这个政策办法得以实施,则将来的突发事件会层出不穷,老百姓舍命保护家园保护自己的财产激烈对抗事件会不断上演。



  公民私人财产受《物权法》保护,当地政府为应急,借用还可以,征用显然荒唐。借用了百姓还有拿回的希望,征用不是强抢百姓的合法财产吗?政府公信力已经降至历史最低点,为什么这些政府工作人员还是继续出这些荒唐的政策法规,给政府公信力抹黑?



  征用百姓财产,只有国家在战争时期才有这个权力,一个小小的地方政府也无法无天的制定出这种公然和国家《宪法》《物权法》抵触的文件,妄想以地方行政权力盖在国家法律之上,这是公然和中央唱对台戏吗?



  未禁三公费,偏征百姓财!平时多多想想怎么少给百姓增加负担,少开点公车,少喝点公酒,少抽点公烟,少发点红头文件,节省下来的财政开支就够可观的!大手大脚的花着公款,没干几件实事,眼睛还盯着百姓干瘪的口袋,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榨干他们口袋的钱,这还是人民公仆么?

2019 03 08

中国权贵敲诈观察员汤祥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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