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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权观察:对土地制度改革相关争论的想法

2019年02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13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董须丰转自博讯网

路乾:问题核心在于是按照立法者的理论来限定产权,还是尊重个人产权,让公众按照常识和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


改革不但是体制的改革,也是思想观念的革新。对于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有关的一些备受关注的争论,笔者有如下想法,陈述于此,以期推动相关思想观念的革新。

一、资本下乡是否会造成土地兼并、农民流离失所?

土地兼并是老生常谈,但是传统历史书写的可信性不足。历史书写有“资治通鉴”功能,目的是警戒皇帝,但是资料的可靠性不足、且缺少逻辑分析。历史书写是事后的解释,且只是多种解释当中的一种,并不是真实的再现。我们不能用对历史发展的一种可能性的解释,来制定未来的政策,甚至限制人们的权利。

通过历史难以预测未来。伴随全球化和市场化,新产业、新技术、新制度、新知识的交流和进步越来越快,研究传统社会的经验对未来的借鉴和预测能力越来越小。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对外封闭,或许可以经由研究历史来获得启发。但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融入全球市场,与世界互动越来越频繁,已突破了封闭时代下自身的发展规律。对未来的预测,不能再简单地向内找规律,把国家作为封闭分析的单位,而应“从世界看中国”,寻求世界普遍联系下的多元发展路径。

二、经济危机爆发时,农村是否可能成为吸纳失业人口的缓冲?

1930年代大萧条、1997亚洲经济危机、2008经济危机,发达国家没有把人赶回农村,为什么我们就要把人赶回农村?经济危机是感冒,是对经济的调节,而不是癌症。在经济危机后,世界经济仍然在增长与快速发展,城市化并没有终止。

解决经济危机的办法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生产率,而不是把人赶回农村。农村的生产率低,把人赶回农村,只会恶化危机。何况,“农二代”已不会种地,生活方式已融入城市,即使失业也不会返回农村。经济危机时,国家会更可能保证城市的供应,让农村自生自灭,把人赶回农村相当于抛弃农民的孩子。

三、宅基地能作为农民失业的保障吗?

许多“农二代”已融入城市,区别只是融入了大中小城市,但他们的生活方式已改变,即使失业也不回农村。

保障人们生活的是就业和收入,而不是土地。农村不缺地,缺的是机会。只有一块盖房子的地,但没有产出和收入,不可能作为保障。城市的市场更大,与农村相比,提供了更多的职业选择,也比农村有更高收入,更容易生存。

不同时期,人们对保障有不同的标准。农村住宅的问题不是缺少土地,而是住房质量差,农民希望住更高品质的住房。把宅基地作为保障,脱离了农民随时代变化的需求。

四、不能利用宅基地开发商品房住宅吗?

不要把开发房地产赚钱当作问题,要看到开发与投资有较大的风险和高资金成本。在资金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搭配商品房住宅是回收投资,降低成本较快的方法。既然城市商业开发允许搭配销售商品房住宅,为什么不允许农村开发商品房住宅?不允许开发商品房住宅,降低了社会资金投入乡村的盈利空间,不利于乡村振兴。

五、放开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会降低房价吗?

放开集体土地入市,对城市中心区,如金融街、CBD,影响不大。这些地区的产业集聚,可替代性较差。但是土地入市可以提供更多住房供给,对城市外围、郊区的房价或有影响,从而降低大城市年轻人面对的房价压力,降低工业及商业的土地及住房租金。在经济下行期,土地入市可以大幅降低经济体运行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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