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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被精神病观察:乔忠令的《鉴定申请》原文,逻辑清楚,用词得当,条理明白,是难得的一篇自述和自辩短文

2019年01月23日 综合新闻 ⁄ 共 2784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海明摘自民国公民傅申奇

乔忠令的《鉴定申请》原文,逻辑清楚,用词得当,条理明白,是难得的一篇自述和自辩短文

鉴定申请
申请人:乔忠令 男 1945年10月18日出生 汉族 户籍地:本市福泉路385弄17号402室,现住所地:本市中春路9999号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三病区
被申请人一: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住所地:上海市光复西路1347号 邮编:200063电话:52361148
被申请人二:上海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299号
被申请人三:上海松江区车墩镇社区卫生中心,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虬长路168号
被申请人四: 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 住所地:本市中春路9999号
事实和理由
在对于强加在我头上的所谓“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型)”进行批驳前,我不得不对我过去的一段历史进行说明。 我是乔忠令,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在文革期间被打成“恶毒攻击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丧心病狂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的现行反革命,遭到关押批斗和残酷折磨。1979年2月末,成为上海民主讨论会的发起人,当时的参与者,包括目前成为海外民主运动领导者的傅申奇、温定凯、杨週、王辅臣等。我在淮海中路茂名南路转角处的民主墙贴出了《中国式的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的文章,并在人民广场发表演讲,呼吁改革开放和经济多元化、政治民主化,并提出口号“坚决彻底批判中国共产党”,因此上海民主讨论会被邓小平点名批判,具体文章可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1979年3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三、六通告》,禁止所有的集会、演讲,在此政治环境下,我参加了1979年3月23日的游行请愿事件。1979年4月18日我被捕,罪名是“反革命罪”主犯,然而意想不到的是,1980年12月末,上海市中级法院却以“妨碍社会秩序罪”对我判刑三年。刑满后,公安机关一直扣压我的人事档案,我只得四处打工(临时工)维持生计,尝遍人生的艰辛,但我没有放弃我生命的信念。1991年末开始我用十五年时间把六十年生活经历,写成了八十万字的自传三部曲《老百姓》、《我的公民生活》、《我的亲笔供词》,翔实记载我参加民主运动的经历和文革以来所遭遇的种种凄惨状况。在《我的亲笔供词》中,我结合自己熟悉的明清历史,引用大量翔实的史料,详细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形成的历史渊源和其制度的根本弊端,指出现行制度和明清封建皇权的历史相似性,发出深化改革的呼吁。正是我的八十万字自传三部曲,成为引发我不久后“被精神病”不幸遭遇的导火索。
我向法庭提供的资料证明,我所思所言的绝非虚构或臆想。正是由于我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持有独立思考和批判态度,使我成为公安机关采取一切非人手段进行打击迫害的对象,包括“被精神病”,但我丝毫不悔,相反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愿望更加强烈。
在谈完我的不幸经历后,下面再从精神科专业角度反驳强加于我的不实诊断:
首先,关于我的鉴定结论“偏执性精神障碍”: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人员,2009年12月 2 日下午,在我被拘押在新泾派出所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与我进行了半个多小时的接触,遂于2010年3月3日,对我做出鉴定结论“偏执性精神障碍”。
偏执性精神障碍需要诊断的关键是内容较固定的系统性妄想。前面,我详细叙述的人生经历和提供的资料,证明我所思所述并非虚构妄想,而是我的亲身经历。很明显指责我的所思所述内容为虚构妄想,目的是为了掩盖公安机关几十年来给我带来的深重灾难。鉴定结论中提到的“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应该是指我质疑家中花瓶损毁与警察有关一事。这里我不得不提起本人为了小区居民利益曾经与新泾派出所的一场纠纷。新泾派出所曾经在我所住小区,纠集民工赶制防盗铁栅门,然后以物业公司名义强迫居民高价购买。为此我向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新泾派出所,制止了新泾派出所的违法行为,根本上截断了新泾派出所的非法财路。从此以后我外出时家中接连发生信件、文书、文稿、写作资料、书籍等失窃,厨房玻璃窗被砸,红木月琴、红木书桌被损一系列事件,按照社会经验,我有理由怀疑幕后黑手是警察。我相信每个正常人都会这样思考,请问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的专家你们了解这些情况吗?正是基于这些前提,我去香港后回家发现自己珍藏的一对康熙早期官窑青花梅瓶被损坏,第一个念头就是怀疑警察所为。虽然我的合理质疑没有直接证据但却毫不离奇,根本谈不上符合妄想的定义,至于我提到的官窑青花梅瓶,也许你们认为并没有如我所认为的如此值钱,你们可以保留你们的意见,我也可以保留我的意见,这种看法的不同根本同精神病无关。偏执性精神障碍的鉴定结论加在我身上,却无一符合症状标准、严重标准、病程标准、排除标准,而且鉴定人员总共与我接触的时间仅有半个多小时,并是在我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却言之凿凿的得出此等结论,难道不荒谬吗?前苏联政府将持不同政见者送入精神病院长期关押,使用最多的诊断就是“偏执性精神障碍”,今天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人员对我也如法炮制,难道不值得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司法鉴定人员扪心自问吗?
其次,关于我在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和上海松江区车墩镇社区卫生中心的诊断“精神分裂症(偏执型)”:首先必须指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与偏执性精神障碍的最大区别,是前者疾病思维、情感、行为的不协调,具备思维联想障碍、情感障碍、矛盾意向、内向性的4A症状,而后者疾病思维、情感、行为是协调的。精神分裂症中“分裂”的含义,就是不协调。同时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的妄想是荒谬的,妄想内容泛化,没有固定的对象;偏执性精神障碍的妄想是有现实性的,精神分裂症(偏执型)核心症状是幻觉,其次是妄想,社会功能基本丧失或完全丧失;偏执性精神病的核心症状是妄想,偶有幻觉,社会功能完整。2010年3月3日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诊断我为“偏执性精神障碍”, 2010年3月31日,我被警察关进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后,该中心诊断我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两个症状有明显区别的精神疾病,竟然可以短期内互相转变,隐藏在其背后的政治目的昭然若揭。所以对我的精神病诊断与其说是医学诊断,不如说是政治诊断。
第三,关于我在上海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的诊断“精神分裂症(偏执型)”这时使用的是国际疾病分类ICD-10诊断标准,按照该标准,结合提供的该院的住院病史,请问哪一段问答可以反映出我的精神状态符合ICD-10诊断标准?
综上,可以明显的看出这是一个典型的“被精神病”的例子, ,你们一直说我有妄想,与其说是妄想,不如说我怀抱着中国民主进步的梦想得罪了公安机关,如果说我偏执,那么是因为我执着于追求全社会的民主法治,执着于反对暴政专制,中国社会需要有更多的人,忠于这种执着,国家才有希望,民族才有希望。

申请人:乔忠令
2010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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