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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津社会不公正问题观察: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被控“煽颤”

2019年01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85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孙健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月前在广西落网的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被当局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煽颠罪是“口袋罪”,可以套上任何人,又由于周勇军有多重“犯罪”记录,一旦他被宣判罪成,有可能会被重判。

周勇军今年八月在邻近越南的广西东兴市被控制。据了解,当局日前正式起诉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已移送防城港市检察院。

当局安排周勇军下周一(12月24日)会见律师。消息指,湖南维权律师谢阳有可能成为他的代表律师。

谢阳去年年底被湖南法院裁定煽颠罪罪成,由于他认罪悔罪,被免去刑事处罚。他向本台记者表示,如果家属正式委托,他极为乐意向遭遇与他相似的周勇军伸出援手。

谢阳:“首先他们(家属)要同意我代理。我本人也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抓捕,如果有可能我非常乐意帮一帮他们。”

警方在调查期间,在周勇军随身物品里找到与法轮功相关资料,其后以“邪教罪”把他逮捕,但现在却以“煽颠罪”起诉他。一直跟进事件的“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覃永沛相信,当局最初有意迷惑公众,以为这样做有利搜集周勇军的罪证。

覃永沛:“用邪教罪名就可以麻木周勇军的同伙。如果一开始马上用煽颠罪名,那周勇军身边的朋友即所谓的同伙就会逃避。这是为了误导周勇军的朋友,其实侦查的方向一直没变。(可是)调查了几个月,都没有发现周勇军有别的行为。煽颠是口袋罪,随便套上去都可以套。”

曾流亡美国的周勇军在1998年回国后被捕,以“偷越国境罪”判处劳教3年。其后他先后被当局以不同罪名拘捕,包括在2010年以“诈骗罪”判刑九年,2015年减刑提前获释。

覃永沛表示,由于周勇军有连串犯罪记录,一旦被裁定“煽颠”罪成,有可能被重判。

覃永沛:“他2015年才出来,一般过了5年才不算是累犯,现在以这个罪名可以判他5年,也可以判他10年。”

原籍四川的周勇军曾参与1989年北京的学生运动,与多名民运人士在人民大会堂前试图递交请愿信,其后还曾担任北京高校学生对话代表团团长。

记者:高锋 责编:陈美华、吴晶 网编:洪伟

中国民主党天津社会不公正观察员 孙健

2019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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