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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宗教信仰自由观察员:公开官员财产是裁判真假反腐的标尺

2019年01月20日 综合新闻 ⁄ 共 160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陈永忠转贴于
据“维权网”报道,2月10日(中国传统春节假期中的大年初六),流落在京城的全国访民代表吴继新、吴玉芬、王文卿、王金兰、王心玲、韩富英、石新红、沈立秀、张翠磊、张宝珠、徐新民等,在北京南站拉横幅,强烈要求官员公开私人财产!这是多年来中国公民要求官员公开财产,以推进反腐,促进法治,保障人权的持续努力。民生观察对公民这种践行宪法权利,承担社会责任,推进社会进步的行为表示强烈呼应与坚决支持!

应该看到,中国多年来就一直有公民奋起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尤其在中共十八大新的权力集团上台后,从2013年春开始,全国持续涌现了大批上街呼吁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勇士,极大地从民间舆论上支持与推进着中国反腐,然而,中共当局对此最后却采取了断然抓捕与判刑,将全国数十名要求官员公开财产的公民拘押判刑,使公民反腐热情遭遇冰封。尽管如此,中国公民依然顽强抗争,每年都会在全国各地涌现一些呼吁官员公开财产者。今年在春节期间,也是中共操控的全国人大与政协会议前夕,一批滞留于京的上访维权人士再度公开上街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显示着中国公民反腐与推进法治的决心。

人类社会对权力腐败法理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一个社会官员的廉洁程度与该国社会制度紧密相关,而决定官员廉洁的重要制度保障之一,就是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当今世界,那些厉行财产公示的国家,官员普遍廉洁,民众普遍幸福,社会发展普遍平稳健康,而那些不推行官员公示财产的国家,官员普遍贪污,民众普遍遭殃,社会普遍动荡。在一定程度上,官员财产公示与否,直接决定着国家制度的先进与落后,决定着一个社会制度的民主与专制,决定着一个政府反腐的真假。

任何真正的反腐,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就成为一种必然与基础性工作。从世界各国反腐成效来看,官员公示财产是最直接而有效的反腐,也是能够对腐败有治标与治本双效的机制。任何真心反对腐败的国家,必然会祭出财产公示的大刀。而相反,任何不愿推行官员公示财产的国家,反腐必然难以深入与持续,反腐就只能是婊子的牌坊,是欺世盗名的幌子,是权力斗争的借口,是假反腐,是真反动,是以新腐代替旧腐。

中共权力集团从2012年底十八大权力交接后,表面祭起了反腐大旗,先后缉拿了数百部级官僚,但对中国民间践行宪法权利而奋起的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大肆镇压,就暴露出了反腐的虚伪与欺骗,就决定了这场所谓的反腐只是权力斗争的掩护,是假反腐之名而行权斗之实,如此必然带来旧腐未除而新腐又生,社会只是变换着腐败的形式与腐败的团队,而社会在法治与人权上毫无进步,甚至出现更大倒退。

中国自从1989年镇压反腐爱国民主运动的“六四屠杀”后,社会急速进入权力与资本通奸的权贵资本主义时代,权力的极度堕落与腐化,吞食着社会一切资源与公民权利,使社会深陷入贫富两极、资源枯竭、环境毁弃、矛盾激化、危机四起之中,产生出数以千万计权利被侵害的上访维权群体。可以说,中国公民每个权利被侵害的后面,都潜藏着权力腐败的鬼影。而要想扼阻权力的危害,就必须扼制权力的腐败,而要想扼制权力腐败,官员公示财产就是必然而有效的途径。所以,大批觉醒的公民奋起要求官员公示财产。

要求官员公示财产是公民的宪法权利,符合《宪法》“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也是公民践行监督权、参与权。而中共当局对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打压,却是严重违反宪法与法律,也违反中国业已签署的《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人权捍卫者宣言》等等国际公约。所以,中共当局如果真心反腐,就应该听取公民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呼声,在即将召开的中共两会上,通过立法开启官员公示财产的监督机制,从而切实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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