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环转自博讯网
江西农民工李瑶明遭承建单位和包工头恶意欠薪,导致家破人亡背负巨额债务,其依法诉讼维权长达十年至今还是没有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期间,李瑶明还被欠薪方两次报案诬陷其“诈骗罪”而遭警方非法关押一百八十多天。
李瑶明,江西省贵溪市东门办事处北门下李村人,现年55岁,高中文化,国营下岗工人,后自谋职业成为一名爆破员。2008年至2012年间,时任队长的李瑶明与爆破技术人员率农民工三十多人,自带爆破机械设备和生产资料及资金,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在未出任何生产事故的情况下,合格完成了两个国家重点工程爆破和附属工程巨大任务。一个是江西省交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鹰潭至瑞金高速》A10标爆破工程及水沟;另一个是江西省金日市公司,鹰潭宏润道路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省靖安县《三爪仑蓄电站》C5标路基爆破及附属工程。工程完工后,李瑶明向江西省交建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求薪,却未讨得一分一毫劳动血汗钱。自此,李瑶明踏上了长达10年的讨薪之路。
李瑶明说,“为讨回血汗钱我同违法的包工头,承建单位依法抗争!于是,一个小小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们的求薪案发生了同公,检,法三家,三十余份法律判决,裁定,审判定罪等等文书!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后至今日还是没有得到公平,正义的解决,至今也没有哪个单位,个人同我们结算过,也没有支付过哪一个工人一分一毫血汗钱!这一切法律程序都是在国家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我们农民工的律师完成的,最终也没能阻止不公平正义的事情发生!”
就在承建商张文木与包工头阮克旺两人不依法支付李瑶明和工人的血汗钱,李瑶明准备自认倒霉时,两人却在2010年和2012年先后两次以“诈骗罪”反而将李瑶明告上法庭,从而导致李瑶明被公安机关抓捕并被非法关押181天。
李瑶明称,“张文木与阮克旺利用钱财人脉关系,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两次以诈骗罪陷害报复我,致使我被关押逮捕坐牢。在牢中,警方先以伪证罪、虚假诉讼罪、同国家法律援助律师合伙作案罪、扰乱司法罪、浪费司法资源罪等等给我订罪,最后实在是没有办法订我李瑶明的罪了,才有罪推定为妨害作证罪。(意思是我们农民工是妨害了张文木与阮克旺贪污国家重点工程款,老百姓不能向他们公家代表要血汗钱,要钱就要我们坐牢。)”
李瑶明哭诉道,“因做国家重点工程爆破的工程,我的亲姐夫、哥哥和表兄弟等四人做了工,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最后因工受伤而无钱治疗已先后于几年前离世了!我本人和三十几位农民工兄弟好好的把两个国家重点工程爆破任务带头完成了,却没有得到过一分钱!相反,我把自家房子抵押借款30万元,向亲戚好友借款几十万为国家建设,倾家荡产拿出来,一分钱未领取,也没有哪个人,单位结算过,却两次被当作诈骗犯抓去坐班房,现在搞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重病缠身,还欠下百万巨债。现在我已走投无路了,请求社会和媒体关注我们底层农民工的生存状况!”
据了解,与李瑶明情况类似的还有一个名叫史富华的江苏人,其在举报信中称,江西省交建集团张文木拖欠其工程款50万元不付,还向派出所报假案诬陷他敲诈勒索,意图吞并他的血汗钱。是张文木诬陷报假案害的他家破人亡,因工程款无法要回,其妻因生病无钱治疗去世了。
史富华说,除此之外张文木还贪污国家工程款、恶意欠薪、报假案、诬告陷害,种种行为简直无法无天,十恶不赦,他可以一一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