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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代实施“株连九族”可行吗?
“今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周世虹指出,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建议立即废除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改革政审方式,对考生或被政审人的政治表现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并注重以实证证据予以证明,而不受他人行为的影响或者由有关单位单方认定。”
他的建议字字千金,掷地有声, 犹如“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首先为周世虹委员的仗义直言,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坚持真理, 追求公平正义的义举表示由衷的赞赏、坚决的支持。从这一点就看出,周世虹委员是合格的、优秀的政协委员,是中华民族的脊梁,也表明我国开明的社会环境,鼓励人们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建议献策,也体现我国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这一建议的意义重大:
1,维护了公平正义。“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有关直系亲属、旁系亲属等有过被刑事处罚等处分而影响考生或被政审人政审的规定”’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一人犯罪,其他与犯罪无关系的人受到影响,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废除这一些规定,就维护了公平正义。
2,维护了良法的尊严。所谓良法,就是捍卫人们的权利和自由,制裁犯罪,维护正义的法律。与之相对应是恶法,恶法就是侵害人权、肆意剥夺人们的自由、损害正义的法律。 ”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这一原则(规则)体现了我们的法律是捍卫人们的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是制裁犯罪的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 ,是良法。
但是,仅有良法不行,还得善治。善治强调要把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付诸实施,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 。一人犯罪,其他与犯罪无关系的人受到影响,就是罪不由法定而是有血缘关系而定,就是罪责有别人而负,这是对于罪刑法定、罪责自负的刑法基本原则的践踏,这就动摇了法律的权威。
周世虹委员的建议就是要求贯彻落实罪刑法定、罪责自负的刑法基本原则,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3,消除对他人的迫害。 一人犯罪,其他与犯罪无关系的人受到影响,就是对他人的人权侵犯 ,就是对无辜的人的迫害。 一人做事一人当,谁的事谁承担责任。不能放过一个犯罪分子,但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4,是对封建余毒的清除。株连九族,是封建社会中黑暗的、无人性的犯罪连坐制度, ”一人犯罪,其他与犯罪无关系的人受到影响“,是株连九族制度的余毒,是十年浩劫时期出身论的死灰,必须清除。
5,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人犯罪,其他与犯罪无关系的人受到影响,必然造成无辜的人的怨气,造成人们的惶惶不安,影响社会的稳定。彻底摒弃这一规定,会增加人们的安全感,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当然,一人犯罪,其配偶、子女等也参与了犯罪 那么配偶、子女等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与周世虹委员的建议不矛盾。
十分盼望周世虹委员的建议得到采纳,也相信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