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海 转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涉嫌杀人者成检察院干部
命案在当地引发轰动,但案发后, 涉嫌杀人的陈志伟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反而在4个月后, 被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录用,成为一名正式国家干部。落马前, 陈担任海林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室副主任。
海林当地长期举报陈志伟的庞敬敏, 在2017年6月25日的举报材料中提到, 陈志伟面对歌厅里那么多人,胆大妄为,连开三枪, 明显是故意杀人。“这么大的一起杀人案件为什么能压下来? 就是当时海林市公安局的领导韩宝林亲自运作保护, 才使其化险为夷。”
庞敬敏提到,案发后,“海林市公安局非但没有公正办案, 反而找各种理由压案、拖案,千方百计为陈志伟解脱, 最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接近此案的吴东春(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案发后, 海林市公安局刑警队的侦查员迅速赶到现场,但蹊跷的是, 这起刑事案件后续的侦办,并未交给刑警队, 而是交由治安大队办理,“领导这么安排,是出于什么考虑, 我并不知情。”
案发当年,海林的市委书记是孙登学。 据牡丹江当地媒体11月3日报道, 孙登学为使陈志伟免予刑事处罚,不仅说情、打招呼, 还直接干预和阻挠案件的依法办理。时任公安局局长吴连成、 法制科科长周元龙,不依法履职,包庇陈志伟,还充当其“保护伞” 。
同年8月,韩宝林升任海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对陈志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他同样采取“有案不办”的态度, 久拖未决,使陈志伟未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此后,命案卷宗的丢失,直接影响和阻碍了案件的侦办。 据省纪委通报,1993年,陈志伟涉嫌故意杀人案调查卷宗, 存放于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 时任法制科科员的韩国军未认真履行保管职责,导致卷宗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