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富转自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本网获悉:2018年11月22日,87岁的老人宋西章穿着军装,坐着轮椅,不顾严寒,在大儿子宋木荣的陪同下,再次到许昌中院上访,从上午九点到下午4点,饿了就啃一口馒头。针对许昌市天宝街道拒不履行生效的行为,宋西章请求许昌中院责令禹州法院依法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但许昌中院一直忽悠宋西章,信口开河地说,强制执行申请已经受理,但始终不能出示已经受理的凭证。宋西章愤怒地拉出标语:“天宝街道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禹州法院应予立案强制执行。”宋西章老人望着“脸难看、事难办”的法官哀叹不已。
宋西章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宋庄人,1931年出生,今年87岁,1947年参军,后被安排到开封引黄管理处工作。1962年,宋西章同情右派,反对浮夸风等原因被赶回老家。宋西章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老退役军人,开封引黄管理处每月给宋西章发30元,作为对退役军人的补贴。其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
2015年6月3日,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宋西章房屋强行拆除。对穷困潦倒的宋西章来说,更是雪上加霜!
宋西章及其女儿宋会春向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判决:确认天宝街道办拆除宋西章、宋会春房屋的行政行为无效,并责令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天宝街道办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开庭时,天宝街道办工作人员迟到94分钟。这行为是明目张胆践踏法律、藐视法庭的体现,绝不能姑且纵容,以儆效尤。宋会春请求许昌中院案撤诉处理。许昌中院作出(2018)豫10行终136号行政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各方当事人按一审判决执行。
该裁定于2018年9月29日生效,但天宝街道依然藐视法院的权威,视生效的判决如同废纸,置之不理。天宝街道如此肆无忌惮,胆气从何而来?
宋西章委托女儿宋会春向禹州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该院接收有关申请执行的材料后,既不立案,也不出具收据。为此,87岁的宋西章三次到许昌中院上访。许昌中院告知宋西章:“强制执行已经立案,且有行政庭法官张世标负责”。
在宋西章上访期间,禹州法院张世标法官认为,宋西章上访是其女儿宋会春操作的。于是,张世标法官给宋会春发短讯威胁:“请你考虑在中院门口拉横幅,引发群众围观,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的后果”。宋会春予以回复:“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导致87岁的退役老人在寒风中上访。责任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请你告诉我!谢谢!”
法律工作者认为,行政庭负责审判;执行庭负责执行。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但禹州法院将执行案件交由行政庭法官处理,即行政庭既审判,又执行,属于程序违法。对于强制执行的申请,禹州法院既然表示已经立案,就应当出具立案凭证,而不是信口开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