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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是被情妇害的!”“京城第一贪”的家人为啥如此哭喊?

2019年12月25日 综合新闻 ⁄ 共 117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廉洁佛山网

16日,有“北京第一贪”之称的北京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一中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他的情妇毛旭东,也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闫永喜称:“肯定要上诉。”而他的家人也在叫喊,说是被情妇毛旭东害的!

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这里不去深究,但是,闫永喜的贪腐案件具有窝案的性质,是确定的。这个案子中,至少有三方面的人是同案的。一是闫永喜与情妇同案,二是闫永喜与其弟弟闫永成同案,三是闫永喜与其下属某办公室原主任李昕同案。无论是闫永喜贪污,还是受贿,都不是其单独一人作案,都共同或分别与其中的某人或某些人一块做的案;即便挪用公款,也是利用了情妇毛旭东为法人代表的某公司。

对于犯罪分子,窝案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在闫永喜的案件中,上述三方面的人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都有“较好的表现”。李昕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闫永成所参与的贪污犯罪赃款被追缴了,而情妇毛旭东则有自首情节和“立功情节”,都得到了“从轻”判处的“待遇”。而闫永喜收获的罪行应该是大于他们三人的罪行之和。因此,闫永喜似乎感觉到了对他的判处过重了,如果他细细想一想,目前他本人对其罪行的理解,还只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何不深深地思考一番呢。

除了闫永喜本人看了判决书后,以为“上面都是胡说”之外,其他三方面的人都如实认罪了。曾经,或许闫永喜把他们同一条船上的人看得“觉悟”太高,以为忠诚度很铁,而如今,却让他大失所望,好像是下属不再以我为上级了,弟弟不再以我为哥哥了,情妇也不再以我为“夫君”了,皆反目成仇。从有关图片上看,闫永喜走进法庭的时候,是拧着头;拿到判决书的时候,则是表示不服,要上诉,并把判决书扔到了地上。他内心的不服,笔者以为或许是对这一判决结果的不服,更是对上述三种至亲、“挚友”的“反目”而产生了深深地恨意。

“是被毛旭东害的!”这是家人在案件宣判后的哭喊。毛旭东比闫永喜年轻,作为情妇在闫永喜的眼里,是很美,很温柔的,殊不知,情妇的温柔也是一把刀。闫永喜与她的情妇属共同犯罪。情妇自首实际上就等同于揭发,同时,对闫永喜掌握的犯罪事实较多,又提供了其他的犯罪线索,属“立功”。当闫永喜的案件暴露出来之后,面对法律和法官,一群人泥菩萨过河,谁不想拼尽全力保存自身呢?情妇的自首和立功是有其人性的合理性的,其合理性,足以证明“情妇的温柔也是一把刀”。

当然,闫的家人是不会把闫永喜的犯罪归咎于他本人的,总想从闫永喜之外寻找某种答案。如果换一个角度看问题,试问,闫永喜为什么当初拥有情妇呢?难道情妇被判处20徒刑,与闫永喜的违法犯罪行为就没有关系?总之,他们自己把自己拴在了同一根绳子上了,谁都不能怪谁!他们今天之所以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因为当初闫永喜面对金钱和美色,引发生活观念和生活作风的变化,进而不把法律当回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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