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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法院向最高法院申请延期 律师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018年11月19日 综合新闻 ⁄ 共 126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11月18日转自

北京独立媒体人高瑜案的代理律师本周接到北京第三中级法院的通知称,已经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将高瑜案的宣判时间延期。高瑜委托的尚宝军律师周三表示,鉴于六个月的法定审理期限已届满,将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希望获得“取保候审”。

被羁押近一年的北京独立媒体人高瑜,自去年11月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后仍没有宣判,至今已达六个月。根据相关规定,法定审理期限至本月20日星期四届满。

据接近高瑜家属的知情者星期三称,市中院已向最高法院提出延长审理期限的申请。

“按照法律要求他要是再次申请延期,必须要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上一次延期三个月是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现在要向最高法院申请。”

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件于去年11月21日,在北京第三中级法院一审开庭之后,法院通知律师,该案延长3个月宣判。北京莫少平和尚宝军两位律师曾多次会见高瑜,当事人始终坚持自己无罪。

尚宝军律师星期三接受本台查询时称:“今天下午法官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已经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延期。延期的结果,多长时间,现在还没有确定。但不出意外,肯定会(批准)延期。”

记者:一般延期几个月?

回答: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一审的审限通常是两个月,特殊情况三个月。向北京市高级法院申请,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共六个月。如果还想延长审限,应该向最高法院提出。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是向北京市高院申请延期三个月宣判,到3月20日期满,加上之前的三个月,已用去六个月审限。于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期。

尚宝军律师表示,如果最高法院批准,通常可以延长一至三个月,审限期满还可以申请延长,但是法律也规定,法院如果不能再审限期内审结案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他说,将向法院提交对其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我们也做了书面的申请,希望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管怎么说,她(高瑜)六个月的审限期满了,案件还没有审结。我们认为,法院应该变更强制措施。我们已经做好了申请书,这一两天内交给他们。”

去年4月24日,高瑜被公安秘密拘捕。起诉书指高瑜非法获取并向境外网站泄露一份中共内部文件。据称是201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其内容包括要求高校教师不讲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被称为“七不讲”。不过,控方没有提供指控高瑜犯罪的直接证据。国际社会一直关注高瑜案的进展情况,希望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高瑜。

尚宝军说,目前尚不知法院申请延期的理由。

“他们申请延长审限的理由,法官没有讲,当然你说的那个(证据不足),也是一个理由。通常法律规定是指案情重大复杂,很模糊的规定,我没有办法猜他们依据哪一条理由。我已经约了看守所,下周二下午去见高瑜。”

七十岁的高瑜身患多种疾病,与12人同住一个监舍。她不久前曾把腰扭伤,经过治疗,目前已无大碍。高瑜还患有高血压、美尼尔症及心绞痛等多种疾病。

此外,尚宝军律师代理的人权律师浦志强案,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做补充侦察期限届满后,又被延长15天,至本月底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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