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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獨立記者高瑜第3度判刑 重囚7年決定上訴

2018年10月30日 综合新闻 ⁄ 共 85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中国民主党党员薛彩妹2018年10月30日转自

大陸獨立記者高瑜被控「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今早被判入獄7年,剝奪政治權力1年。高瑜決定上訴。
今年71歲的高瑜,曾多次獲得國際新聞自由、新聞勇氣獎,今次已經是高瑜第三次被捕及判刑。首次是1989年的6月3日,即六四前夕,第二次是1993年10月。
是次案件則在2014年4月24日,高瑜突然與外界失去聯繫。到了5月8日,新華社引述北京市公安局指出,當局在她的住所搜出重要證據,已遭刑事拘留。同日,中央電視台播出一段警方提供片段,當一名被指是高瑜、但被遮蓋樣貌的女士承認所作的事危害國家的利益,是「非常錯誤的。我是誠心誠意接受教訓,而且要認罪。」不過,高瑜後來表示,是受到壓力才認罪。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據BBC中文網報導,今次案件於2014年11月21日在不公開的情況下開審,法庭沒有立即宣判。又引述高瑜的代表律師莫少平說,高瑜在庭上否認控罪,堅稱自己沒有洩露國家秘密文件。

據紐約時報中文網報導,這次案件是高瑜涉嫌向海外媒體明鏡集團(Mirror Media Group)提供一份中共發出的通知文件。明鏡於2013年8月刊出《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又稱9號文件,網上俗稱七不講)。通知的內容是指令要對憲政民主、人權、獨立媒體及其他被認定為具顛覆思想的人士,發動意識形態攻勢。外媒指出,高瑜被捕的日期距離明鏡刊出9號文件日期超過1年,而雖然被指是機密文件,但在不少網站早已找到當中的重點內容。明鏡方面亦否認是從高瑜獲得文件。
高瑜曾任職中新社,1989年她出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曾積極報導當時的學運情況,6月3日高瑜被拘捕,6月11日經濟學周報也遭停刊。1990年8月28日當局釋放高瑜。

1993年10月2日,高瑜再次被捕,於1994年11月9日被指「洩露國家機密罪」判囚6年,至於洩露什麼機密則沒有披露。高瑜以保外就醫的名義於1999年2月15日獲釋。她隨即再次投入新聞行業,在多個媒體撰文評述大陸政經情況,也不時在推特寫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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