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婉秋转自博讯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年10月13日,本网获悉:今天上午,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归侨、在深圳市打工10余年的何观娇,在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勾结资方,对自己追索社会保险故意不作为情况下,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到深圳市盐田区法院提交了诉该局行政诉状。
今年已经53岁的何观娇,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因中越关系恶化而跟父母归国的侨民。2006年10月到2007年5月,在深圳市宝安区公明镇摩打制造厂工作,继而于2009年7月到2011年5月又到深圳市飞狮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工作,因为长期接触有毒胶水,导致呼吸困难,多次昏倒,差一点死掉。何观娇多次要求用人单位调换工种被拒绝,加上得不到积极治疗,终失去劳动能力,被用人单位赶出厂门,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进行工伤鉴定,被拒绝,遂开始了上访之路。
到了年龄无法在福建办理退休,加上拥有深圳市的劳动保障卡不能就医,何观娇于今年9月21日赶到深圳,从深圳市人社局公明站调取了社会保险交纳清单,发现其中单位交纳的的医疗保险每个月居然只有8元人民币,工伤保险也只有7元人民币,医疗保险加上代扣代缴的总数也只有区区的4257.68也人民币,医疗保险余额为零。同时,何观娇还调取到了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于5年前给自己办理工伤申请的函,但自己却从未收到该函。
获得自己的参保信息后,何观娇立即向深圳市福田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请求劳动监察大队追缴用人单位未交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事故的申请。因9月22日是中秋节连休,何观娇于节后的9月28日,收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短信通知,要求何观娇在9月30日前必须提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及用人单位发放工资的证明,到9月30日前一天(29日)下午,何观娇再次收到短信通知,称何观娇未按之前的短信通知要求,提交其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与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明。
何观娇于9月30日赶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公明站,提交了从法院调取的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工证明,并请求劳动监察依法到用人单位调取支付劳动报酬台账。然而,该单位竟然直接给予了何观娇事先早已准备好的、由深圳市人社局出具的《社保稽核(监察)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一份。
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明文规定,在何观娇已经提供了劳动关系证明,及社会保险参保清单后,深圳市人社局对劳动者何观娇的投诉事项,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及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情况,应当依法到资方进行稽核。深圳市人社局在没有对支付进行稽核情况下,就作出《社保稽核(监察)投诉案件不予受理通知书》显然违法,而且,短信提前就通知何观娇不予受理,证明该局已涉嫌与资方有勾结。
进入今年下半年,深圳市佳士公司的劳动者为了争取自己的劳工权益,希望依法建立独立的工会组织,结果全世界都知道最后的结局是遭到无情的镇压,至今仍有多位争取劳工权益的人士处于失踪、失联状态,可见改革开放排头兵深圳的劳工权益状况何其恶劣!
现在没有任何收入,身体又非常差的何观娇一个人在深圳维权,虽说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虽然接收了其提交的行政诉状,结局又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