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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岔道口村全体村民。
2018年10月8日上午,我们岔道口村四十多个村民到陕西省政府信访接待室,反映长安区和郭杜街道办事处在对我们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中一系列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有:
一,给我们村民建安置房的区域严重缩小,只占政府规划的不到十三分之一。据我们掌握的材料,政府批准的长安区规划局规划的我们村拆迁安置区域面积为306.85亩,而郭杜街道办事处给我们建的安置区连23亩都不到;
二,违反就地安置的规定,并且安置地点擅自变更,一变再变。郭杜街道办事处对我们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按政府的规定,应该就地安置,但街道办编造谎言说我们村原址要建广场,属于公共设施,所以要对我们异地安置。开始说安置地在我们村原址的南边,后来又改到了我们村原址的东北方,最后建到了我们村南边,离村原址有约3里路,离西安市区和交通便利的道路更远了;
三,安置楼的栋数、结构与拆迁时公布的方案大不一样。拆迁时街道办公布的方案是10栋楼,每栋3层、5层、32层不等。实际建造成的是18层的2栋,32层的4栋,而且有3栋楼之间没有间隔,连在一起,成了连体楼,挤占了通行道路和消防通道,绿化和其它公共设施也没有空间;
四,上报的全村户数是我们村实际户数的约2.5倍。2014年拆迁“改造”时,我村有270户,1000多人口,而长安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在给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上报的材料中,却说我们村有669户,2326口人。人口也虚报了1300多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我们村人口多,原村址面积不够安置,为异地安置制造理由。同时借拆迁安置之机,把本不属于在我们村安置的人安置进来。长安区城改办这样公然大胆地谎报情况弄虚作假,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竟然也发出批复文件予以审查批准;
五,进行拆迁“改造”,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征求村民意见。街道办把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拉到成都或陕南的汉中、安康等地开了四次会,私下承诺让部分村干部承包工程,买通这些村干部,给每个“代表”3万元,以使到会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同意拆迁。郭杜街道办于2014年5月8日在村委会办公楼的墙上贴出《拆迁公告》,就蛮横地搞开了。这些村民“代表”并不是村民推举出来的,纯属村干部指定的;
六,2005年陕西省政府发出《陕政土批字【2005】147号文件》,其中审查批准征收我们村170亩农用土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我们村民当时没有见到、至今也没有见到征用并改变这些农用地用途的国家批文,村委会至今也没有向村民公布这些地的《征地公告》,没有公布这笔征地款账目。多年来,我们村民一直没有放弃为这些土地被征用的问题而上访;
七,过渡期超期。郭杜街道办承诺我们的村子被拆除后,我们村民在外过渡不超过30个月。按2014年5月8日拆迁开始,我们应在不超过2016年11月底领到安置房,但现在已是2018年10月上旬,距离郭杜街道办开始拆迁已经53个月,超过过渡期23个月,拆迁办才通知我们村民于10月9日选房。建安置房的地点、地块面积、安置楼房结构等都与拆迁之初街道办给我们承诺的大不一样,我们村民怎么能选这样的安置房?
长安区和郭杜街道办在对我们村拆迁“改造”中还有殴打、绑架村民,逼迫村民搬迁的恶行,这些我们在此就不一一细说了。
三四年来,我们村民为政府拆迁的问题集体到长安区政府上访少说也有二十多次,到西安市政府上访过五六次,大多数村民还联合实名向中纪委寄发过《举报信》。没有政府人员调查处理这些问题。
面对郭杜街道办通知我们10月9日选房,我们绝大多数村民表示拒绝,我们不能接受郭杜街道办给我们建的这样的安置房,不能接受郭杜街道办对我们这样一再地哄骗、欺瞒、侵害。我们到陕西省政府上访,反映我们村在拆迁“改造”中存在的这些严重问题,表达我们的坚定要求:在我们村的原址上,按郭杜街道办当初的承诺,就地尽快给全体村民建安置房,使我们得以尽早回迁,并严肃查处在我们村征地、拆迁安置中的黑恶勾当。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办事处岔道口村全体村民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