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进强转自美国之音
按照中国法律条文或体制内相关官员和学者的说法,中国早在中共建政初期就开始有了陪审员制度。在21世纪初,又不断推出相关政策来完善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制度。海外不少研究中国法律的学者专家认为,在中共领导一切的体制下,陪审员制度基本上是毫无可行性和操作性的一种法律乌托邦和空中楼阁。
中国知名法学专家何家弘是人民大学教授,考察了美、欧日等多国的陪审制度,多年来一直在研究中国陪审制度之创立和发展,并早在2011年就提出要设立陪审员法。他曾在2012年初就发表文章提出了“中国陪审制度改革路线图”。
按照何家弘的观点,他认为:在当下中国,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审判模式“尚难立足”。“司法机关的领导和一些法律学者缺乏对这种审判模式的认同;民众也缺乏对这种审判模式的认知。”
在美国西北大学得到法学博士的何家弘还认为,中国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中的有些规定,也是推进相关改革的障碍。
人民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何家弘因此建议要修改刑事诉讼法,增加陪审员人数;呼吁那些“锐意改革”的省市自治区高级法院的领导,选择具备条件的中级法院来“试点”改革。
在何家弘提出建议6年之后,中国终于推出了陪审员法,继而又推出了陪审员任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