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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暴政观察员:中国陪审制度,沦为党管法陪衬?

2018年09月10日 综合新闻 ⁄ 共 70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万进强转自美国之音

中国刚推出了有关陪审员挑选办法的相关法律。中国今年早些时候推出了陪审员法,这次又推出陪审员挑选法律,以图完善陪审制度。但是,有中国专家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陪审制度难以促进司法公正,难免沦为法官陪衬和附庸。更有海外舆论认为:在中国的党领导一切、政法委主管政法的体制下,陪审制度必然沦为虚设。今天的媒体观察,我们来看看中国的陪审制度:

中国的陪审制度艰难前行

中国(人大常委会)上周最近推出了陪审员任选法,共31条。这个新法是对今年春天颁布的陪审员法的补充。

这个任选法主要精神和内容是:陪审员通过随机抽选产生;可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组织任选和资格审查单位是法院和公安机关、行政当局负责督导和实施;数量不低于法院法官人数的三倍;陪审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上。

此外,该陪审员任选法还规定,陪审员任期为5年,不得连任,特殊者“不得出超过两次”。陪审员须公开宣誓就职,誓言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重视履行审批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中国各行各业诸多的誓词当中,许多开篇就是要:忠于党。至于这个陪审员任选法中为何这样规定誓词内容,目前还有待观察。

中国的司法部、最高法、公安部为此还专门印发了通知,发给各地各部门的公安部门和法院。

其实,这个任选法就是今年早些时候中国颁布的陪审员法的补充。在今年4月27日颁布的陪审员法中,已经规定和年满28岁周岁的公民才能担任陪审员。陪审员法还规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才能担任陪审员。

中国的陪审员相关法律还规定,有前科者(刑事处罚、开除公职、吊销律师证等)不得担任陪审员。陪审员法一共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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