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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自由观察:刘虎案昭雪翌日宋林被立案 大陆报道评论均被删

2015年10月07日 综合新闻 ⁄ 共 144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徐俐转自博讯

刘虎案昭雪翌日宋林被立案 大陆报道评论均被删
(博讯2015年09月12日发表)

刘虎案昭雪翌日宋林被立案 大陆报道评论均被删

刘虎案“昭雪”翌日宋林被立案 大陆媒体网站报道评论均被删

刘虎案昭雪翌日宋林被立案 大陆报道评论均被删
资料图片:华润集团原党委书记宋林。(百度百科)

曾经实名举报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以及多名官员的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周四获得北京东城区检察院发出的不起诉决定书。翌日,中纪委宣布对宋林立案调查。但诡异的是,在中国互联网上,前一日刘虎本人发出的被释放信息、媒体的相关报道以及网民的热议被全部删除。

扰攘了2年之久的《新快报》记者刘虎涉嫌诽谤, 敲诈勒索和寻衅滋事一案,终于得以正式结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周四正式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认为刘虎涉嫌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

本台记者周五多次致电刘虎,但电话无人接听,而其代理律师周泽的电话也未能接通。

刘虎的好友、深圳律师李国斌周五告诉本台,刘虎有权就羁押的346天申请国家赔偿。

“现在他的问题解决了,有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大家出于朋友的关心他的家里的情况,尽到一个朋友的责任。我们一直有联系,大家通过QQ、微信表示了祝贺,其实他本身就没有什么事,我们是相信他的,最后他这个问题一定会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

刘虎自2012年5月开始举报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陕西省副省长杜航伟、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在内的多名高官。

2013年8月,刘虎在重庆被北京警方带走,公安方面指刘虎在其微博中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在互联网上随意攻击国家机关及个人,涉嫌“诽谤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同年12月,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

侦查期间,北京市公安局两次拒绝了刘虎的取保候审申请。直至去年8月才终于获得取保候审,刘虎共被警方羁押346天。

刘虎“昭雪”的事件引发网络热议,舆论普遍认为,仅仅不起诉刘虎是不够的,应当对利用国家权力打击报复举报者的官员进行问责。

有网民留言称,如果真要弘扬法制精神,理应走完程序,即开庭审理刘虎案,把官方曾指控的那三个罪名拿到法庭上,让所谓的“证据”出丑,再由法官宣告无罪,当庭释放犯罪嫌疑人,媒体大举报道,这样一来就可以举一反三,把坏事变好事:对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给以震慑,对那些敢言记者给一种精神上的鼓舞。

而就在宣布刘虎不起诉的第二天,中纪委对刘虎曾举报的华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称宋林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贪污公款;与他人通奸。

诡异的是,刘虎周四和周五在网络上连续披露、评价自己获不起诉的微博却被删除,而周四各大媒体报道此新闻后所有的留言也均被屏蔽。

记者还发现,大陆财新网对此的报导《刘虎“诽谤案”以不起诉告终 律师称将申请国家赔偿》,目前也从网站上删除。

对此,原《中国青年报》编辑李大同表示,刘虎获不起诉或受政治原因影响。

“每一个地区的法官个人或当地的政治生态都可能影响某一项判决,当局现在还在乱抓人,他们同时又在抓信力健,用一个莫名其妙的借口就抓人。至于刘虎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就是因为他们起诉不下去,太丢人了,采取了一个权宜之计。现在哪还有什么敢言的记者?早就消灭光了。自己敢言有什么用?他不代表媒体,自己在微博上发表两句又有什么用呢?”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此为打印板,原文网址:
https://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5/09/2015091206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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