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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薄熙来栽培的法院院长 还有哪些隐匿罪行

2018年08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2730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大纪元

今年5月落马的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前院长张明鹏近日被“双规”。张曾效忠于迫害法轮功“血债帮”的代表人物薄熙来,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判刑的迫害。
曾在大连新闻界工作18年、现居多伦多的资深媒体人姜维平近日在香港杂志上刊文披露,自己因当年发文批评薄熙来而被薄的死党——时任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一庭副庭长的张明鹏判刑8年。同年张被提升为刑事审判二庭庭长,次年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明鹏是薄熙来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来新星’。”姜维平说。

2000年11月,为了利用张明鹏及其部下充当徇私枉法的打手,时任大连市委书记薄熙来通过亲信、时任国安局书记车辉(车克民)具体操作,把张由主任科员、审判员提拔为第一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令其感恩戴德。
曾任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辽宁省省长的薄熙来(1993年至2004年),为升官,讨前党魁江泽民的欢心,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使大连成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辽宁也成为迫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据明慧网报导,薄熙来在江泽民的批示拨款下,最先扩建、新建大型监狱和劳教所,如大连监狱、南关岭监狱、金州监狱、瓦房店监狱、庄河监狱、周水子教养院、姚家看守所等,大量接收、迫害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全国各地无处遣送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运到了大连。2003年,经薄熙来批准,辽宁省投资10亿元进行监狱改造。

把大量的法轮功学员枉判后投入监狱成为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模式之一。被姜维平称为充当薄熙来“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张明鹏当时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升。

2013年,薄熙来被济南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张明鹏,1964年11月出生,1995年7月调入大连市中级法院,曾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2007年12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2011年12月,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

从2000年11月至2007年10月,张明鹏在大连市中院先后任刑事审判副庭长、庭长等职务时,对在这期间被枉判的法轮功学员,有不可脱逃的罪责,见下例:

2006年6月8日,大连市中级法院对大连法轮功学员马雪青未经开庭秘密宣判,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维持中山区法院对马雪青非法判刑3年的原判,并未告知家属和律师宣判结果。

从2007年11月至2011年12月,张明鹏任宁省瓦房店市法院副院长、院长,对被该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负有主要责任。在此仅举一例:

2009年4月23日晚,辽宁省瓦房店市法轮功学员洪振雁驾车到瓦房店得利寺镇讲真相,被两个警察暴力绑架,随后被打得遍体鳞伤,被关进瓦房店看守所。

同年5月至9月,瓦房店检察院非法起诉洪振雁。据检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瓦房店政法委强迫做的。

2009年9月,瓦房店法院执行“上级”指令非法开庭,枉判洪振雁3年。
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期间
2011年12月至2018年5月,张明鹏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对在其任期内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负有不可饶恕的罪责。

案例一:

2010年11月份,法轮功学员在大连交通台成功插播法轮功真相后,迫害法轮功的首恶周永康亲自下令,对法轮功学员全方位监控、抓捕。

2010年12月18日,法轮功学员孔宪国被大连国保支队警察绑架,公、检、法谋划以所谓“插播罪”迫害他。

2011年8月1日,西岗区法院第一次庭审孔宪国。庭审中,孔宪国揭露警察对他刑讯逼供:“警察把我摁住,把点着的烟往我鼻孔里塞;强行往嘴里灌酒……”他并当庭展示自己身上的伤痕。审判长李铁铮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同年9月21日,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孔宪国。审判长李铁铮竟宣读了对孔宪国进行过刑讯逼供的大连市国保大队的证明材料,声称他没有刑讯逼供孔宪国,没有伤害其身体等。

2012年2月27日10点,大连西岗区法院再次庭审孔宪国,只进行了15分钟后,法官枉判他6年刑期。

案例二:

毕业于大连外国语学院的王语丝,2000年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被非法判刑10年,被关押在沈阳大北监里受尽凌辱、遭受多种酷刑折磨。

2014年6月24日,西岗区法院非法庭审王语丝。两位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指出,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用《刑法》300条是张冠李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同年8月27日下午1点,西岗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王语丝并诬判她6年,前后不到10分钟。

王语丝的八旬父母,为女儿讨公道,四处奔波,申冤无门。母亲夏玉玲于2014年3月15日含冤离世。

案例三:

2012年7月6日,中共大连政法委、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 出动大批警力绑架了近80名为当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的法轮功学员,即“大连安锅案”。

2014年6月21日,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借西岗区法院非法对“大连安锅案”中的车忠山等13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有12位律师来大连,其中9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13名法轮功学员相继被非法判刑。

当天下午2点多钟,接送律师的法轮功学员董选在西岗区法院附近自家的车里被大连市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搜身并绑架。一年后,她被非法判刑3年,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

案例四:

大连市西岗区法轮功学员王淑芳因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于2016年10月31日被大连市西岗区分局警察非法抓捕,被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遭拘留15天后回家。

2017年1月16日,王淑芳在自家门前被绑架到大连姚家看守所关押。

同年9月20日,家属突然接到大连西岗区法院通知要开庭,庭审当天无果。

9月27日,家属又接到开庭通知后,一早7点30分就赶到法院等候,一直到中午12点也没见到人;后来被知情人告知,庭审结束了,是在地下室进行的,王淑芳被判7年半。

厄运连连
2018年4月中旬到5月中旬,仅在30天里,大陆各地包括张明鹏在内的12名中共检察院、法院头目接连落马。他们无一例外地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起诉和诬判。

大连地区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最严重地区之一,据2018年7月6日消息,辽宁省大连市原副市级干部、金州区委原党书记徐长元落马。他对该地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负有主要责任。

2018年1月,辽宁省大连市前常务副市长袁克力被免职。他曾为了升官发财,卖力参与迫害、诽谤法轮功。

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院长曲云杰2016年8月被逮捕立案。此前她非法判刑数名迫害法轮功。

大连市中级法院,多年来屈服于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对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2014年7月,该院前院长李威被以“涉嫌严重违纪”为由被带走调查。

刘晓明,原大连市中级法院刑庭副庭长,参与非法审判、判刑法轮功学员;2007年4月,突患败血病,两个月后死亡,时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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