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党全委会美国委员会
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中共沈阳腐败观察:中国民工讨薪不成街头叫卖器官

2018年08月26日 综合新闻 ⁄ 共 1228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杨囝燊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年关将近,中国出现农民工讨不到工资,迫不得已走上街头求助,甚至在街头标价要出售自己的身体器官。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请听报道录音
Download story audio
据”沈阳晚报”的报道,11月23号晚上,两名男子顶着凛冽寒风在辽宁沈阳的大街上四处散发传单,传单上醒目地标出了”心,肝,肺等器官的转卖价格”这两名男子叫孙宏和王永军,分别来自辽宁阜新和黑龙江。都是农民工。去年三月,孙宏带领30多名农民工在浑南地区一家工地做道路施工,工程结束后,工头只支付了两万元工资,就不再露面,共拖欠民工八万一千元。孙宏等人没有办法,只好用在街头叫卖人体器官的方法以引起公众的关注。

美国纽约的人权活动人士刘青表示, 中国民工是城市劳动者中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常常受到侵犯。面对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民工们普遍不太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加上许多民工事先没与用人单位订立合同,使一些用人单位在拖欠和克扣工资时更加肆无忌惮,

“政府对这种情况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在中国不给钱是由于这几种情况:有的当然是帐面上没钱,周转不开;也有一些是故意要赖掉,或者是少给,或者是尽量晚给,让钱生息或怎样。总之中国民工得不到工钱的现象非常普遍。”

刘青认为, 中国10年前实施的《劳动法》对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对欠薪问题做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其他相关法律也没有对欠薪者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他建议尽快制定工资法等相关细则,以使《劳动法》的实施更具可操作性,

“中国不让工人自己成立工会,而官方工会又根本不关心工人的权益,根本不理睬工人遭受到侵害和剥夺的这种现象。所以,没有工会,使得工人拖欠工资这类的事情大量普遍地存在,其实就是其他的比如工资的高低、医疗保健、劳动生产条件等等都得不到保障和保护。”

美国华盛顿的社会学家刘晓竹认为,中国的《劳动法》虽然原则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没有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一些恶意拖欠、克扣员工工资的企业,在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拒不执行,劳动部门也无能为力,

“如果法律把它健全好了的话,因为 有这么多法官;这么多律师;这么多 法庭,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解决多 如牛毛的、数也数不清的这些问题,想让一个领导人解决所有农民工拖欠工资的事情是不可能的,他没有时间也顾不过来。所以解决问题的最关键就是加强法制。”

刘晓竹还指出,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搞一套。

“第二是加强农民工自我组织的能力,也就是让他们组织工会,在政治上发生,在政治上发生就要有第三个条件:舆论要公开、媒体要公开,让老百姓的冤屈在司法腐败的法庭上解决不了就用舆论揭露出来。”

沈阳民工叫卖自己身体器官的行为是否合法?记者请教了山东济南的李键强律师,他表示,捐赠器官是社会公益行为,人体器官买卖是中国法律明令禁止的,在国际上,按照国际法通用原则,买卖人体器官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以上是 本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给我留言

您必须 [ 登录 ] 才能发表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