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燕云转自博讯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今天,审判信息网公布了一批减刑裁定书,其中有市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的秘书王飞,以及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原副局长朱宝柱、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丰台区司法局原局长李华。此外中移动通信研究院副总张光海因积极改造,表现良好,被准予假释,其因受贿于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宋建国秘书王飞获减刑7个月
公布的裁定书显示,目前正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的王飞,于2015年2月11日被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王飞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积极改造,先后3次获得监狱表扬,所有涉财产刑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因此,一中院裁定对其减刑七个月。
据此前报道,王飞案发前任职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办公室秘书科,系原局长宋建国的秘书。法院查明,王飞利用职权违规为请托人员办理机动车牌照29副,收受382万元。经市公安局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飞开除党籍处分。经市公安局研究决定,给予王飞开除公职处分。
据此前媒体报道,当年“‘京A’车牌腐败案”可以说牵涉到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原局长宋建国一干亲信,王飞作为局长秘书,经常帮宋建国办理审批车牌的手续等。对于熟人,王飞办理一副“京A”牌照的价格在10万到12万元左右,关系远些的,价格则要翻倍或更多。
除了王飞,宋建国的两名司机也成了“京A”的掮客;宋建国之子宋喆,利用其父职权、地位,也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并为多家企业承揽市交管局采购项目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1200余万元,最终因贪污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宋建国本人也是为多名商界人士办理“京A”牌照,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300余万元。经过二审,维持原判,宋建国受贿罪罪名成立,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悉,王飞并不是因京A车牌获刑后被减刑的第一人,2017年8月,原北京市车管所副所长宋海燕因积极改造,先后两次获得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被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此前,因在2007年至2012年1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京A车牌照,并收受钱款13万元、燕莎商城购物卡40张(均为实名制购买,面值金额共计20万元)以及报销个人费用2万余元。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宋海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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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原副局长朱宝柱减刑7个月
因获得表扬4次,准予减刑7个月。
朱宝柱,1955年出生,大学文化,原是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副局长。目前正在正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2007年2月,他担任救捞局救助指挥处处长期间,给有业务关联的海兰信公司董事长申某打电话,让其“帮忙解决几万块钱”,申某随即交代手下将8万元现金交给了朱宝柱的手下陈鹏。朱宝柱让陈鹏办了7张1万元的银行卡,都被他个人消费了,剩下的1万元给陈鹏当做“跑腿费”。之后陈鹏因受贿,被他人实名举报。
法院最终认定,朱宝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钱款,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北京农商行原副行长司伟减刑7个月
因获得表扬4次,并于2015年6月1日缴纳案款12万元,获准减刑7个月。
2014年,市二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间,司伟利用担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总行营业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北京农商行平谷支行行长韩立锋(已判刑)等人及相关单位的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对方给予的现金、金条、翡翠等款物共计人民币600余万元。司伟家属在案发后退缴赃款287万元,在案另扣押赃款271.01万元、港币20万元、100克金条1根、翡翠吊坠1个、宝玑牌手表1只。
最终,法院判处司伟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2万元。司伟在宣判后没有上诉。
丰台区司法局原局长李华减刑7个月
因获得表扬4次,并于2017年2月21日缴纳了犯罪所得36300元,获准减刑7个月。
现年53岁的李华,是丰台区司法局原局长,大学文化,目前在司法部燕城监狱服刑。
2014年8月27日,丰台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华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五万元。一审判决后,李华未上诉。
中移动通信研究院副总张光海获假释
张光海,51岁,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移动通信研究院业务拓展部副总经理。目前在良乡监狱服刑。
2011年3月7日,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光海有期徒刑十一年,张光海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4月25日,一中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张光海先后2次被减刑共计21个月。2018年5月11日,良乡监狱提出对其假释建议,一中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张光海于2014年9月、2015年12月获得二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2017年3月获得监狱嘉奖奖励,上述奖励于2017年6月被折算为5个表扬奖励,于2017年8月、2018年2月获得二次表扬奖励,裁定对其予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