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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公正问题观察: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2018年06月22日 综合新闻 ⁄ 共 4082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王春环转自国家信息中心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人均收入正式迈入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行列,同时也在减少绝对贫困人口方面为世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也应注意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人民并没有均等的享有发展成果,我国的贫富差距依然停留在较高的位置。瑞信研究院公布的《2015年度财富报告》显示,中国的中产阶层按绝对值计算达1.09亿人,为全球最多,但仅占全国成年人口的11%,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15.9%,目前中国仍有九成人口生活在中产阶级水平之下。因此,我国的社会结构更像是金字塔型而非均衡合理的橄榄型。虽然适当的贫富差距可以调动人民的积极性,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然而,过大的贫富差距容易引发社会不满情绪的滋生蔓延,激化阶层矛盾并进一步抑制经济效率的提高。贫富差距能否保持在合理区间也关系到我国能否坚持共享发展的理念并带领人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关系到我国能否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分析

国际上通常以基尼系数刻画居民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并将0.4视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其中在0.2-0.3时,收入相对平均;在0.3-0.4时,收入相对合理;在0.4-0.5时,收入差距偏大;而超过0.5时,表明收入分配严重不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基尼系数保持在0.3左右,此后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到2008年达到0.49,然后呈现逐渐下降的态势,截至2015年,我国基尼系数下降至0.46左右,但依然处于较高的位置,同时也高于发达国家0.24-0.36的水平。

(一)城乡间的收入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均收入不断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9年的405元提升到2015年的31790.3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60.2元提升到10772元,城乡收入的差距在绝对量上不断的扩大,二者之间的差距已由244.8元上升至21018.3元,二者之间的相对差距虽然在近几年出现下滑的态势,城乡收入比由2009年的最高点3.33下降至2015年的2.95,但是相对差距依然保持在较高的位置,同时城乡收入比也超过了1979年的2.52。现阶段城乡收入比的下降一方面反映了国家加大了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但另一方面更有可能是人口因素造成的,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口增长呈下降趋势,农村人口不断的向城镇转移,城镇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向城镇转移的这部分人口并没有获得较高的收入,因此会拉低城镇居民的人居可支配收入,同时也会使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向城镇二元结构演化,从而造成城镇内部的贫富差距更加突出。

(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

虽然我国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但是各个区域之间的发展水平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东部最发达地区的人均GDP与西部最贫困的地区之间的差距在2015年已扩大到8万元以上,且这种差距还将会继续扩大。如果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衡量,则2015年东部最发达地区已超过西部最贫困地区29000元以上,是西部最贫困地区的2倍之多。

(三)行业间的收入差距

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体现在部分带有垄断性质的行业以及高新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收入过高,具体特征表现为准入门槛较高、专业性强、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等,这些行业主要包括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等。而收入较低的行业往往具有竞争较为激烈、生产的产品附加值较低、准入门槛较低且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特征,这些行业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其中金融保险业是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而农林牧渔业是平均工资最低的行业,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在2014年时达到79917元,收入比达到3.82。

(四)财产差距不断增大

除收入之外,人民所拥有的财产对贫富差距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而近年来我国财产逐渐向少数人聚集,这种财产不平等程度的加深也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北京大学公布的《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5》显示,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约三分之一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2015年胡润公布的中国富豪榜中,前726人的财富为99350亿元,占2015年我国GDP的14.5%。同时,房地产在居民财富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6》显示,房产净值占全国家庭人均财富的65.61%,而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导致了贫富差距的分化,这种分化不仅体现在有房者和无房者之间的分化,还体现在不同城市之间的分化,过高的房价也使贷款买房者提前透支了未来的收入,使买房者“贫困化”。此外,金融资产也对贫富差距的扩大具有推动作用,而且出现金融资产逐渐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趋势。《中国民生发展报告》也显示我国财产不平等程度逐年走高,1995年我国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达到0.73,财产不平等程度已明显高于收入不平等程度。

二、产生贫富差距的原因分析

(一)个体差异性的影响

在群体中,个人对相对收入、权力及声誉有不同的偏好,当个体间的这种差距缩小时,心理方面的幸福感也会随之减少,进而消失,因此部分个体会产生公平厌恶的心理并通过更加勤劳的工作来拉开这种差距。同时,由于个体的自身禀赋和能力存在差异化,能力较强的个体将比能力相对较弱的个体获得更高的收入。即便个体之间具有相同的公平厌恶和能力,但是由于财富在代际间的转移也会造成个体所面临的初始条件不同,具体表现在获得财富转移较大的个体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具有更高的交流圈以及更多的致富机会等,这种代际间的财富转移会不断叠加,从而造成个体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分化。

(二)地区间发展的差异性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为了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生产效率,实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实施梯度发展战略,鼓励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人和地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国家大量的资源和政策向东部地区倾斜,帮助东部地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但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不足、带动作用不明显,反而加剧了人力资源和自然资源向东部地区集聚,导致富的地区越来越富,穷的地区越来越穷。此外,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优势相对不同,具有不同的区位优势、自然资源等要素禀赋,因此能否借助自身比较优势实现快速发展也反映了居民富裕的不同程度。

(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传统所有制的深刻变革,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其对经济的贡献日益重要,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不断增大,社科院的研究显示,2012年在我国二、三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创造增加值的比重为67.59%,提供就业数量的比重为75.20%。众多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掌握着越来越多的土地、机器和原材料等生产资料,实现利润的规模也在快速增长,而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在经济快速增长阶段,资本等非劳动力要素处于强势地位而且供不应求,劳动力处于弱势地位而且供过于求,这就导致在收入分配中非劳动力要素所占的份额不断增大,而劳动报酬所占的份额逐渐缩小,从而造成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和非占有者之间的贫富差距不断恶化。

(四)税收制度不健全

税收制度能够改善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情况,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然而我国个税在GDP和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制约了个税在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的发挥,同时由于富人阶层的收入来源化较多,不仅拥有工资收入,而且还有较高的财产性收入,而由于我国对个税的征收主要采取分类税制,其不能全面完整的体现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在个税征管过程中,工薪所得税最易管控,对其他收入的征管相对薄弱,由此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税负负担较重,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通过合理避税等方法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此外,我国对个税的征收仅针对个人,而没有考虑不同家庭的异质性问题。因此,我国的税收制度并没有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平衡的作用。

(五)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调节社会公平的基础,然而与经济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财政总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占比较低,2015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1%左右,占当年GDP的3%左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发达国家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30%-50%左右,过小的社会保障支出规模抑制了其收入调节功能。而且我国社会保障还存在覆盖面不全、制度碎片化的现象,从而导致不同群体享受不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并进一步固化了城乡、区域和行业之间的差距。

三、政策建议

(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实现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步提高,在合理保护资本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和约束资本行为,建立劳动者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增长机制,加强工会力量,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缩小雇员与经理层的收入差距,增强劳动者的谈判地位,同时需要规范国有垄断性行业的劳动者报酬,提高非垄断性行业的劳动者报酬。

(二)强化税收制度在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

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加快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逐步转向以家庭为单位课征所得税,充分考虑家庭异质性问题,建立个税综合数据库,健全财产税税收体系,进一步完善财产税的税基、税种和税率,加强对资本所得的征收力度,尽快实现房产信息登记联网制度,适时开征房产税、遗产税,重点向拥有多套房产的人群征税,减缓贫富差距向代际间的传递,降低弱势行业的税负标准,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压力。

(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保证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健全社会保障预算体系,加强保障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鼓励企业积极从事各项慈善事业,健全公益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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