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志银转自博讯网
控告人杨先玉,女,汉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生于1952年12月2日,64岁,住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西村97号。联系电话:13098662590。欢迎媒体联系
因国家重点工程重庆市西客站的建设,我家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西村97号合法所有的1153.64平方米的房屋正处于拆迁范围,因拆迁赔偿问题正在走司法程序。
但在2016年12月8日上午,九龙坡区房管局陈琳、区征收办张湛林、中梁山街道陈飞、李茂波,中梁山派出所李晖杨、文锋等人强行冲进屋内绑架我和我儿子并非法拘禁。在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我一直正常居住的房屋以拆除“危房”的名义,动用数台大型机械设备,花了数小时进行拆除,家中所有物品不翼而飞。家被抢了,没有任何相关部门对我家进行安置陪偿,造成我们一家9口人至今无居处。在被强拆前,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女警黄亚平等人多次上门逼迁,爆打我两次,警察参与拆迁严重违法。
谁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你们没有权利侵吞我的私人合法财产,拿了别人的总要还。中国的强拆依然存在,而普通屁民的权利无处可寻,这样的中国,这样的政府,你让中国梦去哪里做?在废墟上,在带血的利益上? [博讯来稿]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