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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湖南民族党观察:贪污购车款11万元 衡阳贪官司机问罪

2018年06月03日 综合新闻 ⁄ 共 515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刘姣丽转自财新网

【财新网】(记者 崔先康 综合报道)湖南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因贪腐而被判刑,曾跟随其左右的司机也未能躲过法律制裁。据《湖南日报》5月24日报道,李亿龙的司机粟炯因犯贪污罪,最近被长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同时,法院没收其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财物11万元,上缴国库。

即将年满62岁的李亿龙(1956年6月出生)曾任湖南怀化市长、怀化市委书记、衡阳市委书记、湖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2016年4月,李亿龙落马被查。2016年11月,李亿龙被“双开”。湖南省纪委的调查结论显示,李亿龙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且采取与他人串供、退赃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长期使用公款雇用专职保姆为其提供生活服务;违反组织纪律,独断专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沦丧,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滥用职权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详见财新网:“李亿龙被‘双开’ 衡阳三任书记均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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