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锦强转自世界日报网
〔2018〕11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在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投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
在我厅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扶贫工作队)。2018年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主要形式
按照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的部署要求,在集中开展阶段,主要以“十个一”来统筹推进。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创新工作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
(一)开通一个监督曝光专区。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网络中心、直属单位)
(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利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办公OA系统、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将自治区纪委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和我厅查处的违纪案例向我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通报,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三)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召开科技厅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自治区纪委通报曝光的或我厅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查找和完善廉政风险点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充分揭示违纪违法危险危害,警示警醒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触及心灵的警示震撼效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四)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精心选择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展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五)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科技厅党员干部参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提升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监狱等监管场所,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七)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八)发放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发放上级纪检部门编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教育读本,用有关纪律、法律进行剖析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机关纪委)
(九)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在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对外显示屏滚动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各单位要积极下载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在本单位展播,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十)撰写一次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撰写扶贫领域“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思想领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对这次教育引发的一些新的思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育。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警示教育方案的相关内容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厅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
(三)讲究教育实效。要紧紧抓住每一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岗位特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载体,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增强警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天峨县扶贫工作队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警示教育集中开展阶段情况总结(包括相关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等)、个人心得体会和统计表报送到厅机关纪委。
〔2018〕11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在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投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
在我厅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扶贫工作队)。2018年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主要形式
按照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的部署要求,在集中开展阶段,主要以“十个一”来统筹推进。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创新工作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
(一)开通一个监督曝光专区。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网络中心、直属单位)
(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利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办公OA系统、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将自治区纪委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和我厅查处的违纪案例向我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通报,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三)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召开科技厅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自治区纪委通报曝光的或我厅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查找和完善廉政风险点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充分揭示违纪违法危险危害,警示警醒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触及心灵的警示震撼效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四)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精心选择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展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五)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科技厅党员干部参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提升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监狱等监管场所,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七)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八)发放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发放上级纪检部门编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教育读本,用有关纪律、法律进行剖析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机关纪委)
(九)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在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对外显示屏滚动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各单位要积极下载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在本单位展播,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十)撰写一次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撰写扶贫领域“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思想领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对这次教育引发的一些新的思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育。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警示教育方案的相关内容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厅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
(三)讲究教育实效。要紧紧抓住每一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岗位特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载体,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增强警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天峨县扶贫工作队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警示教育集中开展阶段情况总结(包括相关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等)、个人心得体会和统计表报送到厅机关纪委。
〔2018〕11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中国科技开发院广西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通知》(桂纪办通〔2018〕2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在专项治理中加强警示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在开展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大力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的同时,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分类化、全覆盖,促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投入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二、主要内容
(一)运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廉洁从政的规定进行警示教育。
(二)运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三)运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
三、范围和时间
在我厅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重点是参与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扶贫工作队)。2018年1月至6月为集中开展阶段,2018年7月至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期间为常态化开展阶段。
四、主要形式
按照自治区纪委办公厅的部署要求,在集中开展阶段,主要以“十个一”来统筹推进。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创新工作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警示教育的效果。
(一)开通一个监督曝光专区。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开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曝光专区,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网络中心、直属单位)
(二)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利用科技厅各级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办公OA系统、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将自治区纪委查处曝光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和我厅查处的违纪案例向我厅系统全体党员干部通报,释放强烈信号,形成有力震慑。(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三)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召开科技厅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自治区纪委通报曝光的或我厅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根源,查找和完善廉政风险点以案施教、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充分揭示违纪违法危险危害,警示警醒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旁听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触及心灵的警示震撼效果。(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四)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展。精心选择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宣传专栏,开展一次典型案例展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五)观看一部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自治区纪委拍摄制作的《广西三起县级扶贫办主任严重违纪案件警示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直属单位)
(六)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廉政教育基地资源,分批次组织科技厅党员干部参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崇廉尚廉,提升思想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参观监狱等监管场所,提升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七)印发一封致党员干部公开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2018年至2020年全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向全厅系统党员干部印发一封公开信,讲明白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治理重点、主要措施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八)发放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发放上级纪检部门编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教育读本,用有关纪律、法律进行剖析和点评,开展警示教育。(机关纪委)
(九)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和“勤廉榜样”专题片。在公开网站、办公楼道电视、对外显示屏滚动展播一批廉洁公益广告、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勤廉榜样”专题片等,各单位要积极下载并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方式在本单位展播,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机关纪委、直属单位)
(十)撰写一次心得体会。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撰写扶贫领域“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思想领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对这次教育引发的一些新的思考。(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警示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教育。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对照警示教育方案的相关内容开展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科技厅组织的相关集体活动。
(三)讲究教育实效。要紧紧抓住每一个阶段工作重点,针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实际和党员干部职工岗位特点,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和手段载体,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增强警示教育的整体性、针对性、实效性。
(四)及时总结报送。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天峨县扶贫工作队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警示教育集中开展阶段情况总结(包括相关数据、典型事例及效果反映等)、个人心得体会和统计表报送到厅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