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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户观察:向工商局、媒体举报过期变质问题被陷害羁押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长达十一月

2018年04月13日 综合新闻 ⁄ 共 261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艳敏转自天涯社区

向工商局、媒体举报过期变质问题,被陷害羁押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长达十一月
尊敬的记者:您们好!
我们本寄望于公安局为我们讨回公道,但是由于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百花洲派出所经办民警黄兴瑞渎职的违法行为,使黄国惠,气焰更加嚣张、无法无天,对顾志雄向工商局、媒体举报黄国惠开的“娜露娃”餐饮店在烹饪过程中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导致黄国惠开的“娜露娃”餐饮店被工商局查封一事,耿耿于怀,对顾志雄怀恨在心,为了报复顾志雄,买通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生和有关部门做虚假伤情鉴定,勾结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百花洲派出所经办民警黄兴瑞诬告、陷害顾志雄,使顾志雄被扣上“故意伤害轻伤乙级”的帽子,使顾志雄2013年10月14日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刑事拘留,2013年12月16日移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5月13日移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现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已长达十一个月之久。2014年9月16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委托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黄国惠的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2014年9月24日重新鉴定结果出来,黄国惠的伤情是鼻骨线形骨折属“轻微伤”。2014年9月26日顾志雄被取保,取保侯审的期限为三个月。2014年11月11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又委托江西省卫生厅对黄国惠的鼻骨伤情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结果出来,黄国惠的伤情是鼻骨线形骨折,属“轻微伤”。2014年11月12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开庭审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邀请了5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共20多名到庭旁听。2014年12月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同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再次委托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龚洪翰院长对黄国惠的鼻骨伤情进行了会诊,会诊意见结果,黄国惠的伤情是鼻骨单纯线形骨折,属“轻微伤”。2014年12月29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未到庭,黄国惠未到庭,跟黄国惠做虚假伤情鉴定的三位江西省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未到庭。2014年12月30日顾志雄又被取保,取保侯审的期限为六个月,案子至今没有结果。
本案相关情况。
2013年6月20日开始,顾志雄正式到黄国惠承租的南昌市东湖区大顺巷2号店面“娜露娃”餐饮店工作上班,工资叁仟元一个月。2013年7月19日因顾志雄向老板黄国惠、东湖区工商局、媒体反映“娜露娃”餐饮店里购进的一部分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不能卖给顾客吃”,的原应被老板黄国惠辞退。顾志雄多次找老板黄国惠要求支付工资,都被拒绝。
2013年7月25日,顾志雄同他母亲再次来到“娜露娃”餐饮店里找老板黄国惠要工资,遭到黄国惠、刘卫平等几名员工的殴打,导致顾志雄母亲当场小便失禁、昏迷,顾志雄身上也多处受伤,顾志雄父亲赶到现场,也遭到黄国惠的殴打。当时顾志雄打110报警,百花洲派出所民警黄兴瑞来到现场,当时刘卫平的弟弟也在现场,民警黄兴瑞和刘卫平弟弟都是认识的,当时顾志雄母亲被120急救车送到南昌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当时顾志雄父亲要求民警黄兴瑞对现场做调查笔录,民警黄兴瑞不做,黄国惠叫来了很多社会上的人找民警黄兴瑞。在百花洲派出所顾志雄父亲再三要求民警黄兴瑞对现场做调查笔录,并要求民警黄兴瑞对黄国惠恶意拖欠工资,殴打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一事进行处理,至今百花洲派出所都没有对黄国惠他们的违法行为做出任何处理。
2013年8月7日,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来到百花洲派出所找经办人民警黄兴瑞解决此纠纷,当时民警黄兴瑞故意偏袒、包庇黄国惠,也不做调解笔录,只是对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说:“刘卫平他们是社会上玩的人,你们搞不过他的,你们就算了吧”,当天的调解未果。
2013年8月12日上午,百花洲派出所经办人民警黄兴瑞打电话给顾志雄的父亲叫他们到派出所解决此纠纷,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哪知道这是民警黄兴瑞、黄国惠有计划有预谋的安排。当顾志雄同他母亲刚进调解室门,黄国惠带了五个人就对、顾志雄、顾志雄母亲进行殴打,在调解过程中民警黄兴瑞处处偏袒、包庇黄国惠,还把黄国惠写给顾志雄的工资欠条,从顾志雄父亲手上拿给黄国惠当场撕毁掉,当天调解未果后。在派出所大门口,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再次遭到黄国惠、黄嵩、刘卫平和其他几个人的殴打,在整个殴打冲突的过程期间,顾志雄根本没有与黄国惠发生过肢体冲突,是黄国惠因殴打顾志雄母亲用力过猛自己没有站稳就跌倒在地上。后来被过路的群众和百花洲派出所的民警拉开,拉开后经办人民警黄兴瑞才从派出所办公室里面走出来,又把双方带回调解室,对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被打一事不做任何询问,也不做任何笔录,对黄国惠他们的违法行为也不作处理,只是开了验伤证明给双方,要双方都去验伤。
2013年7月25日顾志雄母亲被120急救车送到南昌第一医院住院,2013年7月31日出院诊断是“头部外伤、腹部外伤、圧力尿失禁”。2013年8月1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法医对顾志雄他们父母三人伤情鉴定是“轻微伤”。
2013年8月13日顾志雄在江西省人民医院拍了CT片,诊断是“手掌骨折”。2013年12月10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法医对顾志雄伤情鉴定是“轻微伤”。对顾志雄父母二人伤情鉴定是“轻微伤”
2013年8月12日黄国惠就在南昌市第一医院拍了CT片,诊断是“未见明显骨折”,黄国惠买通有关部门做虚假伤情鉴定,2013年8月19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法医对黄国惠伤情鉴定是“轻伤乙级”。
2013年10月14日顾志雄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刑事拘留,从顾志雄拘留之日起,顾志雄父母二人多次要求百花洲派出所经办人查请事实,并多次要求百花洲派出经办人,有关领导罗所长对黄国惠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但都因办案单位故作刁难及黄国惠不配合,而无疾而终。
2013年12月16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分局移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顾志雄父母二人多次要求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办人查请事实,并多次要求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办人,有关领导对黄国惠的伤情,进行重新鉴定,也都因办案经办人及有关领导故作刁难,而无疾而终。2014年5月13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办案单位百花洲派出所甚至向检察院和法院出具虚假的《情况说明》,称是因为顾志雄家属不配合才导致的无法得出重新鉴定的结论。办案单位如此罔顾事实和法律,实在让人心寒。
控告人:顾志雄的父亲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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