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云龙转自阿波罗网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李文科,在庭上承认受贿及行贿罪。(中国人大网图片,拍摄日期不详)
轰动一时的辽宁官场贿选案,其中落台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李文科,涉嫌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审理,被告当庭认罪,法庭择日宣判。
大陆媒体周五(30日)报道,吉林省通化市中院周四(29日)处理案件,李文科被控在1997至2013年,担任辽宁省农牧业厅副厅长、农业厅厅长、营口市政府市长、铁岭市委书记,以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及地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收受对方财物折合3,659万人民币;又在2009至2011年辽宁省委推荐副省级领导干部人选期间,李文科为获推荐为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先后向55名干部行贿约1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