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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政治迫害观察 辽宁官场贿选案 省人大前副主任认受贿行贿

2018年03月31日 综合新闻 ⁄ 共 356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蒋云龙转自阿波罗网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李文科,在庭上承认受贿及行贿罪。(中国人大网图片,拍摄日期不详)

大陆媒体周五(30日)报道,吉林省通化市中院周四(29日)处理案件,李文科被控在1997至2013年,担任辽宁省农牧业厅副厅长、农业厅厅长、营口市政府市长、铁岭市委书记,以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及地位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职务调整、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收受对方财物折合3,659万人民币;又在2009至2011年辽宁省委推荐副省级领导干部人选期间,李文科为获推荐为辽宁省副省长、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先后向55名干部行贿约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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