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敏转自天涯社区
我2016年8月左右不小心丢了身份证,后再10月8日才补新的身份证。我们公司(浦发信用卡中心)查到我有公司是在成都市武侯区工商局注册的,因我上班的公司有规定名下有公司经商不可以在职。我来到城都市武侯区工商局他们科长付东以各种原因理由推脱不给注销,非要我走司法程序,但是我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待在这里的。后来他们又让我去工商局的档案馆拉了一份原始档案,我和当地警察上门核实注册公司的地址,为四川交通管理学院,里面的物业部和财务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没有这家公司和产证信息都是假的。而且委托书上面人家提供的身份证也不是复印件是照片P出来的,签字不是我本人,就可以审批出来公司,只能说现在政府机关太腐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