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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燕云:评论中共修宪

2018年03月08日 综合新闻 ⁄ 共 513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华社英文版近日率先报道,中共中央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删除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表述。根据现行宪法,2013年就任国家主席的习近平最长任期为二届10年。取消任期限制将对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政治体制做出重大修正,为现任国家主席习近平2022年后继续掌权,甚至无限期执政铺平道路。习近平不会满足于两届下台,而要做到这点必然会修宪。这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很多人都猜测过,他要么修宪,要么改成总统制,换个名头再上任。尽管在中共一党专制之下,是否有任期限制似乎差别不大,但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后果其实是可以有天壤之别的。比方说,假如中共建政之初就实行任期限制,那么毛发动的三面红旗造成大饥荒的惨剧,就能够及时得到救治,文革也不可能发动。这不仅仅涉及中共上层的利益分配,也会对国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斯大林、毛泽东都是因为无限期个人独裁,才给国家、人民和党内造成极大的灾难。最高领导人无限期当政会造成多大的负面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统治者当然希望扩张权力,不希望受到限制,尤其习近平反腐和清除异己树敌很多,如果按规定下台,后果也很难预料。这样的独裁体制下,其他人束手无策,只能等待独裁者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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