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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黑龙江省腐败观察:惩治腐败永不停歇 2017年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综述(5)

2018年02月28日 综合新闻 ⁄ 共 837字 ⁄ 字号 暂无评论
张学海 转自 人民网
言出纪随,行动践诺。2017年5月,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并作为新一届省委第一个文件下发,着力破解“四个意识”不牢、班子凝聚力不强、选人用人不公和正风反腐不够深入四大问题。
 
从省纪委查处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主要领导的行为,直接影响着这个地方、单位的政治生态。这些人处于各自“权力链”的顶端,难以有效制约,最容易受到“围猎”,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往往牵涉一大片,对政治生态造成恶劣影响。
 
绥化市委原书记张晶川帮助企业承揽工程、规划审批、催要工程款,插手工程项目大肆敛财;省扶贫办原主任张希良,无论走到哪个部门,都对下属对口部门的礼金来者不拒,一路走一路收,先后收受几十个市县农业和扶贫部门礼金,严重影响全省扶贫系统的风气。
 
针对这些情况,省纪委认真梳理近年来查办的重点腐败案件,针对市(地)、县(市、区)委书记,市长、县长,党政部门一把手,高校、金融、国企等单位负责人等行业和领域,总结出9类岗位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规律,归纳其腐败常见路径。“违纪贪腐多相似,贪腐违纪不尽同。正确把握违纪违法规律,抓住要害、精准查处,可以举一反三,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纪委副书记李力这样表示。
 
一年来,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要求,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剑指影响政治生态建设的顽瘴痼疾,为全面从严治党设“戒尺”,推动正风反腐由管全体党员向“关键少数”深化、由惩治向善治深化、由查处不法向查处不公深化。
 
一项项举措惩腐肃贪,一条条禁令扫除积弊,正是龙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真实写照。
 
“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踏上新时代的征程,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将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重拳反腐,持续高压,在激流漩涡中劈波斩浪、在问题挑战中排云而上,不断取得龙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徐大勇、闻俐、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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